3月1日下午,我委能源处召集广州供电局规划部和基建部、广州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有关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围绕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进行专题教育宣传,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油气管道保护地域范围内进行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时,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报区主管管道保护工作部门。
(能源处供稿)
3月1日下午,我委能源处召集广州供电局规划部和基建部、广州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有关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围绕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进行专题教育宣传,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油气管道保护地域范围内进行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时,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报区主管管道保护工作部门。
(能源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