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和《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
会议强调,要按照“绿色、智慧、包容、人本、特色”的理念,坚持规划引领,不断完善广东省城镇化体系,进一步优化提升广州、深圳作为国家级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打造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依托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建设若干大城市,依托县(市)城区建设若干中等城市,依托中心镇建设一批卫星城,引导小城镇专业、集约、特色发展。要加强城镇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城镇文化特色,推动智慧城镇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构筑区域绿色生态空间,培育组团发展的城镇空间形态,构建集约紧凑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全面提升城镇综合实力和宜居水平。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范住房保障管理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会议强调,住房保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需定建、适度保障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轮候、退出等制度,强化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原则、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职责、医疗纠纷处理的一般规定,建立了医疗纠纷的预防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医疗纠纷解决途径,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调解员、患者及亲属和关系人、相关部门的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的界定。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转自省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