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0日,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印发关于我市优化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向社会公布了我市从5月15日起正式实施巡游出租车新运价。目前,19992台巡游车计价器调表工作全面完成,从6月15日起,全市巡游出租车按新运价运营,运价标准为:起步价,首3公里12元,续租价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候时费,营运时速低于10公里,每小时44元;返空费,实行阶梯附加,15至25公里按照续租价加收20%,25公里以上按续租价加收50%;夜间服务费(23:00-次日5:00),按续租价加收30%。(市发展改革委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