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要求,进一步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从4月1日起,我市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78分,预计每年将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约4.8亿元。
据统计,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我市已4次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全市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与大工业电度电价分别累计每千瓦时降低了5.9分、4.12分,每年将减少工商企业电费支出约38.3亿元,有利于降低实体经济运营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