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入户我市前置条件的通知》正式印发实施。通知明确,自2017年6月1日起,申请入户我市人员无需提交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材料,由公安部门将迁入户人员的相关信息通报卫生计生部门。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迁入户人员,由卫生计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及其具体情况予以审核处理。该项政策的发布,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前提下,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被群众诟病的计划生育政策与入户政策捆绑的问题,体现了便民、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同时将进一步加大我市人才引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