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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007482559U/2024-0067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11-28
名称: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广州市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的通知
文号: 穗发改函〔2024〕2517号 发布日期: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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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广州市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9  浏览次数:-

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港务局、林业园林局,各区发展改革局,相关市属国企、行业协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壮大绿色发展新动能,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根据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任务,我委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广州市碳达峰碳中和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遴选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本次推荐技术聚焦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以及辅助降碳等类别,涉及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相关领域,具体分类参见《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

  二、技术条件。推荐技术应具备显著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效果,或具有大规模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推荐技术应具备清晰的知识产权,关键性能参数可量化,至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推荐技术在行业内应具有引领示范性和复制推广性,在国内拥有至少1个已实施应用的典型案例,并有实际效果验证的证明材料。

  三、技术持有单位条件。技术持有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推荐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专利证书为准),并获得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技术评估报告。

  四、申报程序。请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港务局、林业园林局等部门及各区发展改革局,抓紧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技术推荐及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相关行业协会可动员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参加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申报工作。

  五、申报时间。请各单位于12月27日(星期五)前将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报送我委(资环处)。后续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遴选工作。

  六、成果应用。申报通过的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将列入《广州市碳达峰碳中和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推动相关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的推广应用。

  附件:

  1. 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申报表(第一批) .doc

  2. 碳达峰碳中和技术推荐汇总表.doc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梦林,83123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