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同意南村净水厂三期工程节能报告,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277.3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电力消费量为848.33万千瓦时。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村净水厂三期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9-12-31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440100007482559U/2019-0004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9-11-11 |
名称: |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村净水厂三期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文号: | 穗发改[2019]716h号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主题词: |
原则同意南村净水厂三期工程节能报告,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277.3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电力消费量为848.33万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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