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lmuchen11
留言日期:
2024-01-07
主题:
关于住宅自有产权车位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咨询
内容:
发改委: 广州市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督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住宅配建车位泊位数1000个以上的,自2024年1月1日起车位服务费实行最高限价80元/月·个。现本人就车位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有2点疑问: 1、我所居住小区车位泊位总数超过1000个,但小区属于分楼栋开发,有多个验收合格证,有的验收合格证不超1000个,有的超1000个,且车库是连通的,没有分开管理,像这种情况,车位服务费应按单个验收合格证注明的泊位数收取,还是按多个验收合格证的总数收取? 2、小区有子母车位,即1个车位可以停放两辆车,车位大小为2个标准车位,但只有一个车位产权,这种情况应按1个车位还是2个车位收取车位服务费? 望给予解答。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1-12
答复时间:
2024-01-12
答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分期开发的同一小区,其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有可能不一样。在未经业主共同决定之前,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按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依法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根据新规,住宅配建车位泊位数的确认,原则上以规自部门规划验收(规划意见书或规划验收合格证)的车位泊位数为准。分开验收的,按分开验收的规划意见书或规划验收合格证的车位泊位数。新规明确了自有产权车位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最高限价,物业服务人可根据是否连片经营等实际情况在最高限价的范围内依法依规确定具体标准。业主也可以通过共同决定的方式,与物业服务人确定收费。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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