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HNNK
留言日期:
2024-05-11
主题:
液蜡醇醚燃料是否需要办理成品油零售许可证?
内容:
我公司计划在广州市花都区经营自主研发的车用清洁燃料一液蜡-醇醚复合型柴油机燃料(简称液蜡醇醚燃料)。液蜡醇醚燃料主要是以煤基液体石蜡(煤当中提炼) 与醇醚(由煤通过气化合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成的一种新型清洁液体燃料,用于压燃式柴油机燃油车辆,其主要特点为低碳环保,安全可靠、使用方便。 产品具有《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鉴定结论为非危险化学品,产品及各项原料均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内。 另外,产品具有各省份的省级质检院质检报告。所经营的液蜡醇醚车用清洁燃料加注站不涉及生产、加工。液蜡醇醚燃料所含原料为煤化工产品,非石油化工。现特向贵单位咨询该产品是否属于成品油 ,是否需要办理成品油零售许可证?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11
答复时间:
2024-05-11
答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根据职能分工,我委并无您咨询的职能,关于成品油许可证的相关问题,建议您向广州市商务局进行咨询。感谢您对工作的支持。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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