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安排,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实现土地高效集约利用,筹集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补亏资金,我委在《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建设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穗府办〔2017〕3号)基础上,结合近年工作实践和国内城市先进做法,起草了《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建设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按照《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建设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文件及时间。文件详见附件,征求意见时间为公告之日起30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如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建设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有相关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详细理由和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注明单位和职务职称;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单位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一)邮寄方式(中国邮政)。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9号楼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轨道交通处(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实施细则”);邮政编码:510032。
(二)电子邮件方式。邮箱:wuyu@gz.gov.cn。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邮件发送意见建议文件需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建设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