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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1-11 16:09:03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突出领导示范带动作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多次组织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全体工作人员不断学深悟透。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依法行政暨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统筹推进法治建设,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专题工作会议等方式,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困难。

  (二)全面落实述法工作要求。

  实现委领导“述法”全覆盖,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进行专题书面述法,全面报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情况。其他委领导在个人年终述职报告中述法,以述法促履职。

  三、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精神,全面实施《法治广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任务,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作为全面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总抓手”。

  四、法治政府建设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实施向同级党委和人大报告制度。2022年,我委牵头制定的5项决策事项被纳入市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年共完成11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其中以市政府或办公厅名义印发8份,以我委名义印发3份。

  (二)抓好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整改。

  始终把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整改作为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成立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制定《整改工作任务分工表》,落实整改任务。印发《关于完善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决策机制的意见》《关于完善城市建设审批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类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决策风险管理的意见》《在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审批中加强科学绿化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工作指引(试行)》等制度,推动完善城市建设行政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同时将原来委托、下放由区实施的五项事项收回由我委实施。

  (三)全力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

  制定实施《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构建“1+2+2”落实体系(1个实施方案、2个清单和2个专项举措),实施营商环境5.0改革,推出299项改革举措。在国家和省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广州试点改革走深走实,形成一批具有显示度、示范性的改革成果。

  (四)“信用广州”品牌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统筹提升社会信用建设质量和水平,印发《深化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构建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广州市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3年)》《广州市失信惩戒措施部门工作指引(2022年版)》,制定《广州市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评分细则,推动修订《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不断完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五)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2022年,主动公示155宗行政执法结果。二是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修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合理。三是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编制《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包括2项从轻处罚和6项免处罚事项,推动包容柔性执法。

  (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强化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核的工作机制。上报市政府审定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均经过内部法制机构和外部法律顾问“双重”审核,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有效。

  2.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深化“阳光政府”建设,以公开促规范,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2022年,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317份,发布政府信息1103条,在网站回复群众咨询700条,依法对批复(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结果全部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5份,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加强涉企政策宣传,多渠道、多形式解读政策文件23份。

  (七)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

  始终坚持立法与发展改革工作相衔接、相促进。积极申报《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广州市市级重要商品储备实施办法》《广州市本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为2023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2份,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保证现行政策与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保持一致。

  (八)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复议工作。

  贯彻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答辩、出庭等行政应诉工作。今年,我委有1宗案件被提起行政诉讼,经调解,原告庭前主动撤诉,并给我委写来感谢信,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另外有10宗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被提起行政复议,9宗获得复议机关维持,1宗审理中。

  (九)依法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制定《广州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政策措施,依法防控,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十)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深入宣传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本部门《“八五”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普法重点、普法对象、普法责任和落实形式。在油气管道保护、节能、粮食等执法领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领全社会知法、遵法。

  五、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委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习法治理论知识还不够深、不够透,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明晰;三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意识,以落实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整改工作要求为契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二是抓住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发展机遇,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加快法治人才培养,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多措并举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支撑保障;四是进一步灵活多样开展法治宣传,使普法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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