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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505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505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5-08-19 09:30:16

贾宝珍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广州2014户籍新政的变化和建议》(第5053号)的建议收悉。提案中对我市入户政策的变化进行了详尽对比,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充分表明了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对于今后工作改进也提出了方向,我们深表谢意。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迅速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综合各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入户政策架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精神,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我市于20143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并于8月正式印发了相关实施细则。10号文明确了入户广州的8个渠道:人才引进、收养入户、恢复户口、国(境)外人员回国(入境)定居入户、家庭团聚、不可市内迁移的集体户口(主要是学生来穗入学)、政策性安置调配、积分制入户等。8个渠道针对不同对象,形成错位互补的入户人群全覆盖。

2014年度,外地迁入我市共10.67万人,其中家庭团聚类(包括随迁家属)4.68万人,人才引进类(包括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在职人才等)3.1万人,学校学生集体户2.23万人,积分入户0.3万人,其他四个渠道0.36万人。据此,家庭团聚、引进人才、学校学生集体户等三个渠道的入户人员占90%以上。

为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推动人口发展与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相互适应、相互促进,我市入户政策整体上以引进人才为主,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入户,只设指导性指标。与北京、上海等兄弟城市相比,我市引进人才入户的条件不高:本科学历有学位或符合紧缺工种目录的高级技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可,高学历、高技能人才的年龄可进一步放宽。

对于长期在广州工作生活,实际已融入我市的存量人员,安排一定量的入户指标,通过积分制入户、引进人才中特殊技能及特殊艰苦行业人员等渠道,为民办教育、基层医疗、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养老护理员和残疾人护理员、消防员等长期在一线从事艰苦行业的来穗务工人员拓宽了入户渠道。

二、关于政策建议

(一)为无房者提供落户便利

对符合我市入户条件但无房产可供落户的人员,我市目前政策允许其申请搭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16号)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对按照登记入户地址顺序仍无法办理落户的准予在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行政区的亲戚朋友搭户。

此外,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设立公共集体户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56号),各区正在按相关要求推进设立公共集体户。凡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或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处落户的人员,可在本人实际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区开设的公共集体户落户(越秀区公共集体户只供实际居住在该区的相关人员落户),户内人员可享受相应管理服务。

(二)增城从化的自有房产可作为落户地址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从化增城撤市设区后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政策对接相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517号),201591日起,从化、增城两区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全市统一的户口市外迁入和市内迁移政策。据此,自有房产在从化增城的人员,也可将自有房产作为落户地址。

(三)关于应进一步放宽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的入户限制

根据10号文之《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目前广州与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相比,在人口准入条件上已经较为宽松。与旧政相比,10号文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入户在年龄、工种(专业)等条件上进一步放宽,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年龄放宽了5岁;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年龄也相应放宽了5岁并且也不设工种专业限制。

对经认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等相关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需与实际工作一致的要求,主要是力图引进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确保人才学用一致,防止考证入户等现象。

(四)关于积分制入户政策

积分制入户是我市入户渠道之一,主要指向为在我市居住就业4年以上、学历技能暂时未达引进人才入户条件的人员。通过年度入户指标总量控制,凡满足基本条件的人员,根据其在本市缴纳社保时间的长短来确定是否为长期稳定居住就业,力图实现引导向上、有序轮候的目的。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根据以往工作实际对部分难以甄别或实施效果不明显的指标进行了删减或调整,设定8项基本条件(20-45周岁、初中以上学历、有合法住所、持《广东省居住证》、本市就业或创业、社保满4年、符合计生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和5大类6项积分指标(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包括献血和义工)、纳税),同时继续实行排队轮候加入户指标总量控制的管理办法,申请人达到明确规定的积分(60分)后,根据当年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保时间排名轮候入户

考虑到积分制入户政策的初衷,是旨在为长期在我市有稳定工作但学历、技能水平尚未达到迁入管理规定所设定条件的人员入户打开一个通道,故将入户排序原则进行了调整,将原来以分数高低排序,改为达到明确规定的积分后(60分),根据当年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名轮候入户。通过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2015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上调到4500个,将进一步扩大来穗人员惠及面。为提高办事效率,群众可先在积分制入户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关资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再持相关材料到受理点递交,且计生证明提交时间延迟到10月份。更加便民利民,

今后,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专业机构,以更加便民利民为导向,对现行政策措施及其相关指标进行论证,调整积分入户指标和分值,进一步修订完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移民和入户政策的关心,下一步,我们将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做好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做好控制人口规模、改善人口结构的各项工作。

此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 8 11

(联系人:周婧杰,联系电话:8312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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