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永坚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从化建立新能源汽车使用观察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具体情况:一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名列前茅。我市连续6年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均超额完成任务。其中,第一轮(2009-2012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67辆;第二轮(2013-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4597辆,超额完成1万辆任务,占全省总量的23%。二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在全市11个区建成投入使用的换电站1个、交直流充电桩4022个。截至去年底,新能源汽车累计充电1550万度,行驶1.2亿公里,为节能减排和空气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产业基础不断夯实。目前,我市共有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6家。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项目是市政府重点推进的重大新能源汽车项目,在去年实现投产。四是市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2009年,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1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五是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有关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确定分工。在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产业扶持、财政补贴等方面因地制宜地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措施,完善优化政策环境,有效地促进了推广应用工作。2013-2015年,我市共安排财政补贴资金约13亿元。
二、你们提出的在从化建立新能源汽车使用观察示范区的建议,符合国家、省的方向,对我市和从化新能源汽车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一是建议从化区以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项目落户为契机,通过建设新能源汽车使用观察示范区,有针对性地分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并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出台相应鼓励政策。市层面将纳入全市工作中,给予积极支持。二是建议从化区围绕如何有效做好新能源汽车使用观察示范区,进一步统筹研究,为推动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应用提供可借鉴的经验。针对主要推广应用车型,研究可规模推广的商业模式;结合车辆充电特点,合理规划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集智能停车与充换电相结合的智能停车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探索充电新模式。
此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26日
(联系人:吴承峰,联系电话:8312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