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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01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5-23 01:22:22

魏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降低广州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建议》(第20182019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积极组织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规划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5月17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在降低人工成本方面

2016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全市有针对性地推进优化社保险种结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等工作。2017年在降低医疗、失业、工伤三个险种费率上就为企业减负60.22亿元,同时发放援企稳岗补贴5.37亿元、技能晋升补贴0.91亿元。

(一)阶段性调整医疗保险费率。先后两次出台《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分别从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从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将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8%降低为7%,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医保缴费率从10%降低为9%。2017年累计减轻企业负担36.16亿元(不含灵活就业人员降费金额)。

(二)调整失业保险费率。从2016年3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为1%。其中: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从1.5%降为0.8%,个人费率从0.5%降为0.2%。加上实行浮动费率,我市企业单位平均费率仅为0.63%。2017年为企业减负20.85亿元。

(三)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在2015年10月1日起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基础上,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工伤保险八档差别基准费率新政策,调整后工伤保险费率比原3档基准费率总体下降21%。2017年为企业减负3.21亿元。

(四)发放援企稳岗补贴。对参加失业保险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发放稳定岗位补贴。2016年,共分五个批次为全市2.6万家企业发放了2014、2015年度援企稳岗补贴13.8亿元。2017年,对符合申领条件的1.8万家企业发放2016年度援企稳岗补贴5.37亿元。

(五)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严格执行省的统一部署,将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由两年一调改为三年一调,2016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按省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统筹推进解决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构建高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支持开展专项招聘活动,促进批量就业。2017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3.35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66.75%;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1.73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95.5%;2017届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3.88%;城镇登记失业率2.4%,远低于3.5%的控制目标,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七)提升企业劳动力技能水平。支持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支持企业组织员工开展技能晋升培训,对参加转移就业培训的劳动力和组织技能晋升培训的企业按技能晋升补贴政策给予培训费用补贴。2017年完成资助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4.85万人,拨付补助资金9103.23万元。

(八)加强校企合作。市属各技工院校与3000多家知名、龙头企业深度合作,开设校企双制班、订单班、冠名班250个,共9360名学生,每年为社会输送3万余名高素质劳动者。学校与广汽集团、交通集团、广船国际等知名、龙头企业直接合作,建立实习基地或培训中心,按企业专业岗位和标准培养技能人才。

关于单位历史欠缴社保费滞纳金减免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市无权减免,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政策制定部门反映有关问题和建议,争取各方面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二、在降低涉企收费方面

(一)持续减免涉企收费。继续落实好以往年度的清费减负措施,实施普遍性降费,持续为企业减轻负担,年均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共约76亿元。开展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事业单位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制定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截至目前,已分三批对审批中介事项开展清理规范,并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了保留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96项,营造公平开放、公正透明、便企利民的中介服务市场。

(二)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根据涉企收费清理工作进度,动态调整《广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广州市事业单位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及时公布《广东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收费基金自查自纠,实行常态化监管,重点对我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进行检查,确保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

(四)进一步优化通关环境。全面优化拓展广州“单一窗口”功能应用,目前已建成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查询、舱单申报等16大业务功能,覆盖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港务等21个部门业务,广泛服务各类型国际贸易企业。推动“三互”大通关建设,不断深化区域通关一体化、货物通关无纸化、人员通关自助化、“一站式作业”等通关模式改革,全市陆运口岸均实现关检“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大力优化通关流程,实施“网上办理、就近交单、全关通办”和“一次申报、分步处置”的通关模式,货物通关时间压缩超过三分之一。启动“以企业为单元”保税监管模式改革,精简作业环节,取消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业务环节收发货单录入要求。继续推动“线上海关”建设,解决通关环节需要“拎箱”跑动办事问题。全面上线全国检验检疫无纸化系统,实现全流程无纸化作业。

(五)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推进口岸收费改革,从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对经由广州港吞吐的货物及集装箱减免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其中货物港务费免除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即规定标准的50%;港口设施保安费免除公共统筹部分,即规定标准的20%。预计全年将为相关企业减负1.2亿元。南沙港区外贸集装箱港口作业包干费从每箱570元下降到490元,预计年均减少费用约2亿元。严格执行国家《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继续对进出广州港南沙港区的国际集装箱班轮按最新标准费率优惠15%后计收引航费,2017年引航费优惠合计1300万元。按照国家有关部委部署要求,继续在全市海运、内河口岸开展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2017年共免除外贸企业相关费用2893.32万元。

三、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

(一)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投入。2017年市本级投入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及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资金15.2亿元,采取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加快转型升级和市场开拓,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成本;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8.38亿元,加大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提高创新资源产出率和全要素生产率;投入国际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和新能源汽车研发资金18.6亿元,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研发平台建设,推进汽车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投入科技创新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59亿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的研发创新工作。

(二)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出台多项金融扶持政策,并形成市、区政策叠加效应,吸引一批法人金融机构落户广州。2017年,我市对首次进入证券市场挂牌、高成长、融资租赁业务等171家企业进行扶持,安排资金总计6114.02万元。鼓励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证报价私募股权市场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在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等市场平台发行债券,2017年广州市实体企业发行各类债券1774亿元。完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鼓励上市公司进行资本运作,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市场,吸引一批规范运作并有影响力的股权投资机构落户广州。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的投入,2018年在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亿元对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进行增资,进一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规范发展融资担保公司,推动经济新常态下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民间金融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产品创新,融资性在保余额(含债券担保)52.8亿元。设立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已向26家金融机构递交了授信额度申请,总额度超100亿元,目前已有16家机构批复额度超60亿元。与此同时,再保业务金额超10亿元,直保业务规模超2亿元。

(四)设立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印发《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管理办法》,认定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和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为“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惠贴现利率,优先办理再贴现或再融资,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票据贴现困难。另外,对小额票据贴现中心新发生业务额实行精准奖励政策,奖励额与每笔小票的贴现率直接挂钩,贴现率越低于全市小票的平均贴现率,获得的奖励资金越多,对于小票业务的开展有着直接刺激作用。据统计,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小额票据贴现业务量达3.37亿元,加权平均贴现率3.59%,低于全市小额票据贴现率0.24个百分点,为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约80万元。

(五)积极开展产融对接。落实《引导广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对接会及产融对接活动,达成意向融资额超过5000亿元。积极引导银行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指导银行机构取消、精简合并、下调服务收费,加大减费让利工作力度。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截至2017年12月,广州地区银行机构贷款余额3.4万亿元,同比增长15.06%,居北上广深津第一位,其中,中长期贷款约占六成。推广应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广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与融资对接平台等,广州地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106亿元,同比增长18.2%,增速创近年新高。

(六)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降低融资成本。2017年全市新增上市企业18家,累计培育境内外上市企业151家,总市值2.9万亿元,累计融资3800亿元;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16家,累计464家,其中54家进入创新层,位列全国省会城市第一位,总市值1168亿元,累计融资124亿元;全市实体企业发行各类债券1774亿元。据测算,2017年通过资本市场共为市属国企降低融资成本超过40亿元。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的投入,扩大科技信贷规模,推动市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企业签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协议;推动建立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降低企业转贷过桥利率;推动直接融资,构建广州金融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直接融资环境,实施“双百工程”,引导企业走向资本市场,推进企业发债融资,推广PPP模式,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做大做强。

四、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

(一)加大产业用地供应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我市围绕“三中心一体系”、“三大战略枢纽”建设等,从城市发展战略的高度加强产业用地的有效供给,结合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功能区、创新性产业发展区的开发建设,科学合理安排各类产业用地供应节奏和时序,保持充足的土地供应规模。现全市划定95个、325平方公里的产业区块;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亩的土地指标用于制造业项目,确保中长期内全市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不低于25%;结合本轮土规调整完善,拟安排30%-40%新增建设用地用于产业用地;充分保障各项目用地需求,在2017年土地供应计划中安排工矿仓储用地7.34平方公里,高于2016年全年供应量109%,实际供应工业用地8.78平方公里,同比增长160%,保障了富士康、广汽现代产业园二期、宝能汽车、百济神州生物制药等重大项目和先进产业落地。

(二)鼓励先租后让和弹性年期出让降低中小企业初次拿地成本。为满足产业发展差别化用地需求,健全我市工业用地供应和土地有偿使用体系,我市于2017年8月22日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按先租后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可按弹性出让年期修正后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无需企业一次性支付50年土地出让金,租金可以按年支付,降低了企业初次拿地成本,有利于提高土地市场周转效率。对于国家、省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超过20年以上出让年限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出让年期出让,最高不超过50年。另外,允许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允许条件成熟产业园区内的高标准厂房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给骨干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园区产业链条。

(三)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保障初创小微企业发展。为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科技创新,鼓励我市生产研发、创意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创新型产业项目建设,特别是鼓励以高成长科技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促进高新科技和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为目标的孵化器项目建设,我市出台了《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的若干试行规定》,允许按工业用地供应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不改变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用途的前提下,将不超过房屋建筑总面积30%的部分分割转让给符合一定条件的入驻孵化器的科技研发企业,土地出让起始价按相应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的20%拟定。鼓励孵化器建设和允许分割转让增加了市场上低成本办公用房的供给,使得初创型企业免于购地建房,将精力集中在主营业务,节约了经营成本和时间成本,增强了企业归属感。

感谢您对我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联系人:严研,联系电话:83228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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