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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39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5-02 09:50:02

尊敬的雷建威等13位代表:

你们所提《关于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建设经费的建议》(第20182391号)收悉。你们在深入调研、周密分析基础上,提出建议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建设项目造价标准,符合目前我市市属医院建设投资估算综合造价控制基准偏低、难以满足建设现代化高水平医院需求的实际情况,针对性较强,有助于建设与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医疗设施。我委对此高度重视,现将综合有关部门意见后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接到建议后所做工作

根据各位代表所提建议,我委牵头围绕医院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问题,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2月22日、3月20日和4月12日,我委主办处室三次与市项目研究评审中心围绕医院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偏低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沟通,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和途径。

(二)在3月13日上下午分别组织召开了两个座谈会:一是组织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和相关专家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二是组织了市卫生计生委、市胸科医院、市妇儿医疗中心、市第一人民医院、市惠爱医院和相关专家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与会人员就各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分别结合他们的工作实际提出了本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三)3月13日~16日和4月13日市卫生计生委和我委一起分别到上海、南京、杭州和深圳进行医养结合及医改调研。借此机会,我们顺便咨询了解了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深圳市属医院的建设标准与投资造价情况。

二、关于市胸科医院整体改造扩建等一批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偏低问题

近10年来,市属医院在可研、设计、审批和建设过程中均是按国家《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64号)执行;据了解,该标准是对全国综合医院平均水平的中低线的最低要求。近几年我市大部分市属医院建设项目基本上是参照上述建设标准来控制投资造价。如市胸科医院整体改造扩建项目可研批复投资估算为45968万元,总建筑面积为88179平方米(其中新建68050平方米,改造20129平方米),单方造价5213万元/平方米(其中新建部分6198元/平方米,改造部分1884元/平方米)。

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述建筑标准和投资标准已明显落后于现实需要,对广州这样的一线城市来说更是如此。主要原因为:由于物价水平的上涨,人工、材料和设备价格上涨,建筑成本上涨较多;部分建筑行业规范、标准修订增加了建设内容或提高标准(如抗震支架、汽车充电桩、绿色建筑等),相应建设成本也随之增加;随着人民群众医疗需求增长和科技进步,现代化医疗建筑需增加相应的新系统(如物流传送系统)、新设备、新设施。由于上述两个标准的偏低,造成我市现实医疗项目建设中为确保项目投资可控,项目在建筑标准、装修标准、设备选型上均往低处靠,项目建成后,不仅体现不了与广州国际一流城市、国内重要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应有形象,还增加项目运营维护使用成本,缩短寿命周期,影响了项目的正常使用。

据增城市相关部门了解,国内按一、二、三线城市分类投资医院建筑造价情况如下:一线城市财政投资医院项目的单方造价均价为9213元/㎡,最高的单方造价为11000元/㎡;二线城市财政投资医院项目的单方造价均价为8034元/㎡,最高的单方造价为10638元/㎡;三线城市财政投资医院项目的单方造价均价为6289元/㎡,最高的单方造价为8000元/㎡。

在到外地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各地城市在医院建筑标准确定过程中,早已突破了《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64号)规定。如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项目,该项目于2013年12月28日开工,2017年4月投入使用。该院利用原上海虹口高级中学校址新建改扩建一栋集急诊、急救、手术、住院和办公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楼。该项目总投资6.58亿元(含土地费用2亿元),总建筑面积48852平方米,平均造价为9375元/㎡(不含土地费用、设备和信息化)。另据了解,深圳市财政投资医院项目的单方造价为8000~9000元/㎡。

在我市部分由区主导投资建设的医疗卫生项目,也准备突破《综合医院建设标准》规定,如广州市妇儿医疗中心南沙院区项目单方造价拟调整为9600元/㎡左右。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通过前述的会议、调研和相关单位会办意见,相关部门就医院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基本达成了以下共识:

(一)重新明晰我市建设医院是为广州市民而建,不是为医院而建。同时建议市政府在医院建设过程中遵循“大投资、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全力推进实施省政府医院建设“登峰计划”,促进我市医院早日进入5+N中的N行列。

(二)要强化广州系国际一流城市、国内重要中心城市的意识,所建医院应该是广东、华南地区乃至全国的先进医院、标杆医院、影响力强医院、特色分明医院,成为国内其他城市学习的榜样或对象。

(三)要明确医院建设的特殊性、标准较高、内涵较宽、系统较多,从而其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也应高于普通民用建筑。

(四)医院应加强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不仅医院建得好、快、省,而且医院建成后技术高、服务好,市民满意度高,影响力大,可为广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下一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充分满足市民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省政府医院建设“登峰计划”的要求,兼顾把我市级医院建设成为与我市地位相称的医院,我们将会同市有关部门抓紧做好如下工作:

请市卫生计生委牵头会同我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和有关建筑设计研究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调整形成我市“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再参照国家做法,由我委、市住建委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向市政府行文,请求批准实施该标准。同时,请相关部门本着实事求是和适当适度超前的原则,在项目审核审批中,相应提高市属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投资标准,起码不低于国内同类城市的标准。

感谢你们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

附件:1.市代建局关于《关于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建设经费的建议》议案会办意见的函

2.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广州市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0182391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391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联系人:赵彦平,联系电话:8312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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