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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05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8-16 09:59:34
民革广州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创新政府服务与监管新模式,引领分享经济新业态发展的建议》(第1058号)提案收悉。文中提出的建立分享经济统筹协调机构,营造分享经济多方共治的监管新生态模式,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监管力量优化配置,精细监管、为具体分享经济选定牵头部门,促进合理竞争、通过竞争促进行业自律使监管更高效的意见建议对我市发展分享经济新业态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委对此高度重视,经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司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分享经济新业态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分享经济行业给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带来便利,同时也产生社会治理新问题,创新政府服务与监管新模式,引领分享经济新业态发展,对规范行业健康发展以及促进行业提质增效有积极意义。

二、我市主要做法

(一)支持分享经济领域基础算法和应用场景。

一是以专项的形式支持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为分享经济的发展提供基础算法研究。2018年在现代产业技术专题申报指南中,在人工智能领域征集“面向智慧警务的视频图像解析平台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基于人工智能的人机交互智慧学习平台研发与应用”、“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等拟立项项目21项,支持经费4200万元。

二是为分享经济提供应用场景。目前国家和省科技专项对人工智能的基础研究给予了较大的支持,市科技计划专项拟通过差异化支持,着力推动全球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广州率先运用,加速转变为现实生产力。2019年计划在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中设立若干应用场景示范,重点支持在制造、巡检、家居、医疗、金融、物流、安防、交通等场景的应用示范。

(二)精细监管,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监管工作。

一是在医疗卫生领域,随着“互联网+”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市民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逐渐向高效、便捷转变。目前,市卫生健康委积极推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区域影像、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不同类别不同级别之间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同时,利用远程医疗、远程影像、远程病理等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医疗资源整体利用率,让分享理念贯穿医疗服务全过程。

二是在电子商务交易领域,市商务局积极推动我市电子商务业态发展,大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成功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移动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中国(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三是在交通领域,随着“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约车、共享单车,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俗称“共享汽车”,以下简称“分时租赁”)的发展是交通领域出现的一个新课题,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行业规范管理的牵头统筹部门,会同市各职能部门、各区政府积极创新管理举措,引导和规范网约车、共享单车、分时租赁等有序发展。

(三)分类出台政策,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在电子商务领域,出台《关于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鼓励企业通过构建线上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发展共享经济,实现社会资源利用最大化。明确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应用深化。鼓励制造企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基于智能终端产品为客户提供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教育、文化娱乐等在线支持和数字内容增值服务,推广即时租赁、分时共享的智能服务模式。

二是在网约车领域,根据国家文件的有关要求和授权,广州市颁布实施了《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广州市网约车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也为促进网约车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在共享单车领域,印发了《关于鼓励和规范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功能定位、发展原则,以及政府、企业、市民各方的权责义务。

四是在分时租赁领域,印发了《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广州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分时租赁企业运营规范以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实现对分时租赁行业的精准化监督管理。并在最新修订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中,增加与分时租赁相关的条款,要求分时租赁经营者申领其他指标办理新能源车辆登记并用于租赁经营的,需按规定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对于使用性质为“租赁”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营运类”车辆督促企业加强车辆管理),有效提升对租赁车辆的安全管理要求。

(四)做好政府服务,推动共享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在网约车领域。一方面大力推动合法化进程,积极开展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许可工作,截至2019年3月,广州市共有24家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核发网约车驾驶员证约37000宗、网约车运输证45000宗,合法车辆及驾驶员数量全国居前。另一方面是做好行业服务,通过构建信息化系统平台实现网约车车辆、驾驶员许可全程网办;建立驾驶员背景、车辆条件的联合审查机制,切实提高许可审批效率;增设10个考试报名点并优化调整业务功能,方便驾驶员参与考试;管理部门深入平台公司进行政策宣贯,并指导平台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二是在共享单车领域。大力推进自行车道、停放区等配套设施建设,截至2018年底,共新建、改造、提升自行车道128公里,划设自行车停放泊位超过20万个。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废旧闲置自行车清理处置工作;此外,同步开展慢行交通系统规划、行业自律、技术创新、宣传引导等多方面的工作。

(五)创新监管手段,实现多方治理。

一是在电子商务领域,广州市公安局联合市交委、商务委、工商局、食药监局在交警支队约谈9家主要外卖送餐企业,强化源头管理,敦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共建共治,共同提升外卖企业人员安全守法意识,营造广州文明和谐的出行环境。

二是网约车领域。加强部门联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了网约车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并多次共赴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联合检查。通过信息化监管、暗访督查、走访检查、执法稽查等方式,积极开展网约车行业监管。营造乘客、平台、驾驶员、媒体、政府等多方共治的行业监督氛围,通过各方共同参与、互相监督的方式,满足新业态、新形势下的监管需要。

三是在共享单车领域,持续开展单车总量调控,2018年全市减少单车总量超过40万辆;开展行业监管平台的开发建设,并已接入企业数据试运行;建立企业服务质量考评制度,推动企业提升服务水平。

四是在分时租赁领域。强化信息化监管应用,市交通运输局积极规划建设分时租赁监管平台,实现对分时租赁行业的线上动态监管,目前已与企业开展对接测试。按照《广州市客车租赁管理办法》要求,市交通运输局每年组织开展对分时租赁行业的检查工作,督导各区交通部门规范客车租赁业务办理并强化行业日常监管,严肃处理分时租赁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障分时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合理竞争。

一是在电子商务领域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统一信用评估标准和信用信息征集、评估、发布渠道,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建立可靠有效的企业与个人信用风险赔偿机制和信用监督约束机制,实现电子商务系统(网站)和企业单位及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拓展信用系统的适用范围,促进诚信交易。

二是在网约车领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促进行业合理竞争。重视并积极发挥网约车行业的市场机制作用,并不断加强政府引导和规范,通过实行市场调节价、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和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创新和持续发展,最终促使行业通过合理竞争关系实现自律发展。

三是在分时租赁领域,指导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客车分时租赁专业委员会出台《广州市共享汽车(分时租赁)行业服务规范(试行)》《广州市共享汽车(分时租赁)“不良信用”记录共享管理制度》,通过行业自律加强分时租赁行业管理。

(七)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一是做好信息共享复用。我市先后发布《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目录》第一版和第二版,将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上的信息资源分为基础、部门、专项应用信息三大类,包含来自52个政府部门的1999个共享信息资源,基础信息资源71个,部门信息资源699个,专项应用信息资源1229个。率先全国建成了政府信息共享平台,现已成为横向联接市级各部门,纵向贯通省、区的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共享交换枢纽和信息资源管理中心,从信息资源梳理、整合、共享交换等方面为政府部门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截至2018年底,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已接入成员单位124家,信息资源主题1563个,累计交换数据208亿条,汇集数据超过73亿条,包含商事主体、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全方位共享,方便分享经济各领域牵头部门依职能申请获取,结合本部门业务开展再应用。

二是结合热线服务做好监管服务。探索建立多元参与的基层治理模式,发挥化解难题的突破带动作用,采取快速协调、协调会、现场踏勘等方式,推动化解涉及多个部门职能交叉的疑难事项1500多件,及时协调各部门解决了广东幸福叮咚共享汽车逾期未退押金、增城区恒展江山时代小区居民无法使用生活用气等市民集中投诉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贵委对我市分享经济对政府监管、管理与服务提出新的挑战分析透彻,提出进一步创新政府服务与监管模式,促进分享经济新业态发展的建议,对我市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等很有启发,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对可能涉及新设行政许可等事项,研究以出台地方性法规形式进行。充分论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对确有必要制定或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积极做好制定或修订工作。

二是为分享经济发展技术支撑。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组织实施若干重大科技专项,在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突破技术发展瓶颈,解决一批卡脖子技术,为广州市分享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创新监管手段,引入多方治理。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逐步建立与互联网技术与经济相适应的监管手段和方法,积极利用网络化、数据化手段强化针对海量主体的动态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平台企业在分享经济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明确平台企业在准入审查、运营规范等方面中的责任和义务,逐步将分享经济纳入规范管理。

四是充分发挥分享经济参与者力量。开展文明交通安全推广活动,鼓励外卖骑手做“文明交通志愿者”,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外卖骑手“文明交通志愿者”上岗,在执勤交警指导下疏导交通,引导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并对过往行人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

五是进一步优化全市信息共享有关机制,建设政务大数据平台的同时加大信息共享推进力度,为全市行业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同时继续做好政府热线建设工作,保持群众诉求渠道畅通的基础上,做好基于互联网应用建设,为群众企业提供更便利、更快捷的意见反馈与回应渠道,继续为社会治理提供助力。

非常感谢贵委对我市分享经济新业态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跟进落实相关工作,继续推动我市分享经济不断发展和壮大。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5日

(联系人:王少凡,联系电话:8312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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