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网页 无障碍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2207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5-20 12:24:04

张自力等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减轻村改制公司后续社会职能负担的建议》(第20192207号)收悉。经研究,并经本月中旬在天河区龙洞街通过专题座谈会的形式与提议代表的交流互动,现综合天河区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财政局等会办单位的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村改居"工作的总体情况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非常重视"村改居"工作。早在2013年,市人大就将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涉及"村改居"需着力解决的方方面面问题列为1号决议,并由我委牵头予以办理。近年来,我委按照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会同有关区和市直部门,认真办理市人大"村改居"1号决议。去年8月,市人大对我委上报的"村改居"代表议案决议办理情况予以充分肯定,市人大 主任会议认为,市政府办理"村改居"议案的阶段性成效较好,同时,考虑到"村改居"方案落实工作已经常态化,下一步由市人大农业农村工委结合有关工作适时进行监督,持续推进开展好这项工作。

二、"村改居"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我市重点围绕教育、医疗、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社区居委会管理等公共服务,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大力推进"村改居"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政策出台及工作调研督导方面。一是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1号决议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解决"村改居"社区公共服务部分经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为进一步有效解决"村改居"有关问题提供政策支撑。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并及时将推进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市政府报告,推动"村改居"工作持续深入实施。三是积极开展"村改居"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社会治安、集体留用地等问题专项调研,会同有关区积极主动研究相关领域难点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扎实推动工作并力争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加大市财政资金支持力度。2015-2016年,市财政累计拨付相关资金7.65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有关区推进"村改居"工作,其中治安联防人员经费2.71亿元,清扫保洁3.38亿元,社区居委会建设和新增人员费用1.56亿元;2017-2019年,依照财政预算有关改革要求,市财政以转移支付形式继续支持有关区推进"村改居"工作,目前共转移支付资金14.69亿元(含以奖代补资金),有效支持了全市"村改居"工作。二是市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大力推动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等业务用房建设,协调安排相关建设资金,探索建立广州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左右,行政村卫生站100平方米左右等)。据不完全统计,近些年来,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安排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业务用房建设资金超过5亿元。市民政局围绕建立健全"村改居"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协调安排市财政资金近1亿元用于"村改居"社区建设,制定实施"村改居"社区居委会集体经济联社工作职责目录、大力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并就居委会设置标准、专职人员配备标准等进行探索,推动"村改居"社区规范化建设。

(三)天河区"村改居"工作有关情况。天河区十分重视"村改居"工作,近年来,按照市的统一部署,累计安排区财政资金25.92亿元用于"村改居"的治安、环卫、计生等支出和居委会建设和道路建设,以及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费用。其中:居委会业务用房问题,通过租赁方式,解决较长一段时间以来部分用房无偿向村社借用的尴尬局面,并直接减轻了村社的经济负担;在社区治安方面,成立天河区"村改居"辅警队伍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招聘、培训、装备、服装、经费、管理"六统一",并按301名常住人口配备1名治安人员的比例以统一配置人员;在道路、绿化等方面,将原县乡公路60.3公里纳入市政道路范畴,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其管养费用,稳步推进村社宽6米以上的道路纳入市政管理。同时,接管51条村道的绿化养护工作,自2012年以来,每年安排专项经费350万元到相关村社公司用于村公园的养护。天河区上述做法,有效解决了村社公司的负担,部分改革探索,对建立健全"村改居"管理和服务机制也是大有裨益的。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市层面将充分吸收5月13日天河区龙洞街专题座谈会的意见和建议,在制定发展规划、谋划重大项目和产业布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加大对"村改居"社区的支持,特别是在公共交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职能领域,以及道路管网、村级公园、文化广场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进一步加大对"村改居"社区的倾斜力度,大力减轻村改制公司的负担,并加快研究出台针对村改制公司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同时,按照市人大的要求,我委将全力配合市人大农业农村工委适时对"村改居"进行监督,持续推进开展好"村改居"工作。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对"村改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7日

(联系人:何政志,电话:83125922)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