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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0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0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5-09-01 16:37:31

民革广州市委员会:

你单位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防止我市企业总部外迁的建议》(第1006号)提案收悉。提案经过深入调研,对我市总部经济发展环境、政策进行了详尽阐述,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充分表明了对我市总部经济工作的关心,我们深表谢意。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经会同市商务委、市金融局等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总部经济发展情况

(一)主要成效

总部经济发展能力居国内前列。从经济基础条件、社会基础条件、商务服务、科研环境以及文化水平等方面来看,广州总部经济发展的总体环境和发展能力位于全国前列。美国《财富》杂志的调查结果显示,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地区总部,首选城市依次是上海、北京、广州、深圳。中国总部经济研究中心编写的《中国总部经济发展报告(2013-2014)》中,广州总部经济发展能力列为全国第3位(较2013年跃升1位),广州具有人才供给、国际化环境、文化包容性、区域配套条件、城市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以及相对发达的现代服务业及其配套体系等优势,成为中国总部企业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税收贡献突出。截至目前,我市共认定328家总部企业,2014年,328家总部企业纳入市、区库纳税金额约为112亿元(市地税统计口径),环比增长约13%,占广州市地税组织的市、区库税收收入约12%,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力军。

规模效应显著。总部企业带动了行业上下游企业的发展,产生连锁投资效应和产业乘数效应。328家总部企业2014年度总资产71032亿元,同比增长12.6%,营业收入总额34912亿元,同比增长13.5%。

企业结构进一步优化。328家总部企业中,世界500强企业2家,分别是南方电网、广汽集团;世界500强在广州投资设立的区域型或职能型总部企业19家,中国企业500强19家,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39家;从产业结构看,广州市总部企业第一、二、三产业分别为9家、66家和253家,服务业企业占比77.13%,体现广州服务经济主体地位;从企业性质看,国有企业119家,占比36.28%,民营企业125家,占比38.11%,外资企业83家,占比25.3%,集体所有制1家。民营和外资企业占比63.41%,显示我市总部经济结构较为合理。

(二)总部规划和空间布局情况

2009年,市政府印发了《广州市总部经济发展规划》,该规划将提升中心城区总部经济功能与积极发展外围专业性总部集聚区结合起来,引导广州总部经济从局部分散发展转向“片区带动、多极提升”的中心-外围式发展结构。明确广州18个重点总部功能区,并利用财政资金补贴推动广州总部企业向功能区集聚。在中心城区,强化“珠江新城-员村-琶洲”片区的核心地位,打造具有沿江特色的总部经济核心区;优化提升“天河北-环市东-东风路”片区,与沿江片区形成功能策应。在外围城区,结合广州产业发展特点,培育多个专业性总部经济发展极。

目前,广州总部经济空间聚集态势明显,越秀(73家)、天河(94家)和黄埔(含原萝岗区,48家)三区集中了全市60%以上的总部企业。天河中央商务区(广州国际金融城)、琶洲会展总部集聚区、科学城等已经成为广州发展较快、规模较大、发展条件相对成熟的总部企业聚集区。南沙新区、空港经济区等新兴总部企业集聚区逐步崛起,日益成为广州总部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制定出台扶持政策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是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型升级,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重要部署。为发展总部经济,提升国家广州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自2007年起,我市研究出台各项规划、政策,不断优化广州政策环境。

一是开展总部经济课题研究。2007年,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总部经济研究工作,形成了《广州总部经济发展研究报告》。

二是编制总部经济发展规划。2008年,启动了广州市总部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2009年,市政府印发了《广州市总部经济发展规划》,对我市总部经济发展现状、发展环境和发展思路进行了全面的剖析,明确我市总部经济重点任务、空间布局和保障措施,提出要把广州建设成为辐射环珠三角、泛珠三角,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亚太地区最具活力“总部经济之都”。

三是制定出台总部经济政策。2010年,市政府印发《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2010〕2号),首次统一了分散在金融、外资等领域的总部经济扶持政策,并认定了首批220家广州市总部企业。2013年,在借鉴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主要城市总部政策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3〕14号)。截至2014年,我市共认定了总部企业328家,并设立落户奖、经济贡献奖和办公用房补贴等,对总部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2015年,为贯彻落实胡春华书记“广州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抢占金融、科技、总部等经济制高点”的指示,我市印发实施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广州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府办〔2015〕8号),着重对广州市总部企业税收优惠、人才奖励、办公用房补贴、政务服务等政策进行细化或补充,进一步完善广州总部经济政策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近年来我市总部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但是,仍存在政策吸引力不足、金融与资本支持功能较弱、高端人才相对缺乏、腹地经济辐射力不足、市场化演进深度不够等问题亟待解决。下一步,围绕广州国家中心城市的功能定位,多措并举尤其是落实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既培育和引进一批总部企业,更要进一步防止我市企业外迁。

(一)进一步增强政策吸引力

在积极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广州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同时,根据今年市委全会精神,我委牵头制定《广州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原则通过,即将印发实施。该行动计划围绕企业的需求,按照“加强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配套,着力服务好一批现有企业总部、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大型企业总部、着力培育一批本地优势产业企业总部”的主线,从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40条具体要求和举措。

优化总部功能布局方面,要求各区立足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做好总部集聚区的建设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引进总部企业方面,突出创新,实施总部企业引进计划等。壮大总部企业方面,突出提升能级,如鼓励现有总部企业在穗增设投资中心、财务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物流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跨国企业分支机构、地区总部提升能级,实现由分公司、办事处到区域性总部的梯度转型升级,逐步形成具有决策、管理、研发、投资等高端职能的总部企业。培育总部企业方面,突出扶持成长性企业发展壮大。通过推动总部功能项目落地,培育一批符合广州产业发展方向、综合实力强、关联带动力强、发展层次高的本市总部企业。优化行政管理方面,突出与自贸试验区接轨,打造与自贸实验区规则体系相适应的政府管理体制。如公开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推行审批事项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实施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开社会发展领域准入限制等。完善基础设施方面,突出强化广州综合服务功能,通过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编制实施城际轨道交通和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推动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以及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构建珠三角综合服务枢纽。鼓励总部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方面,扶持和培育本土优势产业总部企业和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到省外、国外建立分公司、子公司,占领或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扩大总部企业的辐射范围,形成一批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企业。健全运行分析和统计方面,突出跟踪分析,完善总部经济运行监测机制,及时、准确地分析广州总部经济发展情况。

(二)强化金融与资本支持功能

推动实施《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穗府〔2013〕11号)、《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穗金融〔2014〕83号)、《广州市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3号)等一系列金融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担保贷款、信用保险等相关服务,鼓励各类科技金融机构优先在总部企业发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补贴贷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等金融改革试点。大力支持总部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各类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总部企业项目的投融资。发展壮大金融机构,争取新设一批消费金融公司、航运保险公司、民营银行等法人机构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保险市场、资本市场和民间融资市场三大市场,制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资本市场新“国九条”的实施意见,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多措并举,着力增强金融与资本支持功能。

(三)不断拓展经济发展腹地

突出引导总部企业“走出去”。扶持和培育本土优势产业总部企业和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到省外、国外建立分公司、子公司,占领或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扩大总部企业的辐射范围,形成一批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企业。深入推进广佛同城化,争取实现经济圈、生活圈和生态圈三圈同城。进一步加强产业协作,重点加强在汽车、金融、物流、装备制造等领域合作,大力建设广佛肇清云经济圈。打造高铁经济带。加强与长沙、南昌、南宁、贵阳等高铁城市在海铁联运、空铁联运、内陆无水港等领域合作。建立广州与高铁沿线城市招商、投资双向服务机制,在商贸会展、旅游、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开展深层次在合作,提高产业优势互补和互动联合。

(四)大力引进和留住高端人才

加大人才奖励力度,既“奖砖头,又奖人头”,将市总部经济奖励补贴资金的30%用于奖励企业高管及专业人才。实施总部企业人才培育工程,加大总部经济发展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开展人才需求的预测,建立和完善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发布制度,建立以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对接的引才绿色通道。对总部企业聘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在出入境、居留、户口迁入、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打造高效、便捷的商务活动环境。建设一批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便利的生活、文化配套设施。

(五)推进市场化演进

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设法治高效政府,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我市正在制定《广州市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已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原则通过,即将印发实施。下一步,将建设法治高效的政务环境,着力提高行政效率,统一在2015年完成市、区两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修订市级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同时,完善市、区、街(镇)政务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公共服务站四级行政审批服务的联动机制,依法下放审批权限,推动审批重心下移,面向市民群众的公共服务及审批事项原则上应下放到街(镇)办理,并提供审批代办服务,大幅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2015年底前出台《广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实施方案》,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三单”(准入清单、审批清单、监管清单)管理。清理前置审批,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一律不得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规范涉企税费管理,2015年底前制定实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加强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督促检查,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常态化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布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制定出台《广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广州市事业单位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

(六)创新服务机制

建立总部企业协调例会制度,由分管市领导召开协调会议,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以“案例”方式推动总部经济发展。建立市领导联系、服务制度。强化政府与总部企业的对话机制,明确市领导定点联系,及时了解总部企业运行情况,帮助总部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总部企业联盟。鼓励和支持总部企业通过股权参与、契约联结等方式,建立目标明确、规则清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总部企业战略联盟,共同推进科技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重点支持总部企业与世界500强企业、知名跨国公司等国内外领先企业建立全球战略联盟,在广州建立联盟总部机构或企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市总部经济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做好总部企业引进、培育、服务、宣传等工作,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的发展信息和政策诉求。

(七)优化招商、稳商策略

突出重大平台招商,创新产业集群招商、联合攻关、聚集发展思路。引导总部企业向重大发展平台集聚。建立总部招商激励机制,安排专项经费,对提供500强企业有效投资信息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对成功引进总部企业的招商机构及个人给予奖励;引进专业人才和机构,建设招商队伍。强化广州总部经济发展环境推介宣传,充分借助举办各类国际性大型展会和论坛契机,积极策划和开展城市形象、良好营商环境的宣传。大力宣传报道广州市总部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和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举办年度论坛、参与国际招商等方式加强广州的城市营销力度,宣传广州发展总部经济的优势和政策措施。

感谢你单位对我市总部经济的关心,下一步,我们将对你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做好研究,推动各项政策的实施,做好总部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

此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日

(联系人:胡文学,电话:8312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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