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大力振兴实体经济的建议》(第20182143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积极组织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规划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局、市政务办等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5月17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认真研究梳理各类行政职权事项,将市级能合法合理下放、区级有能力承接且更方便有效的事权,依法下放至区行使,同时对跨部门、跨领域的审批事项,相同或相近类别事项一并下放,关联审批事项尽量做到全链条整体下放。2017年12月,市将143项事权调整下放各区实施,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含金量”高,主要集中在国土规划、建设工程、城市更新、投资管理、知识产权等领域,进一步提高了政府行政服务效能。
(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2016年起,我市先后分三批对200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开展清理规范,并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了保留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96项。下一步,我们将配合省做好全省性网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在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布中介服务清单,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内容、结果公开,并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推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利益关联中介服务机构与审批部门脱钩,营造公平开放、公正透明、便企利民的中介服务市场。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准入环境,逐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多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全覆盖。实施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等措施,名称登记效率提高2.5倍,场地资源整体释放,突破一段时间内存在的“核名难”“落地难”“登记难”的瓶颈。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逐步实现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的便利化。在全国率先推出“人工智能+机器人”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模式。分类压减各类审批事项办结时限,试行“容缺登记”,审批时效提速88%。在南沙自贸区试行“证照分离”改革,探索破解“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电子政务、企业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将登记窗口延伸至全市852个银行网点,试点“商事登记服务跨境通”,商事登记便利化的触角延伸到香港地区。截至2017年底,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75.1万户,其中新登记市场主体32.8万户,同比增长33.9%。
(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全市推行“一窗式”政务服务改革,变“多头受理”为“一窗受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成服务。通过调整、取消、合并、并联、下放办理等5种方式,进一步优化23项建设工程审批事项,将建设工程涉及的9个部门280多个事项纳入集成服务,实现从“进一个门办所有事”向“到一个窗办所有事”转变。推动电子证照签发应用,破除信息共享部门壁垒,目前全市共有78个市区部门212个证照签发了电子证照,发证量达241万张。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打造“一窗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示范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促进审批要件、审批流程等各种要素规范化、标准化和表格化,从受理清单、办事指南、审批流程等方面不断完善,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确保集成服务改革提速提质。
二、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一)持续减免涉企收费。继续落实好以往年度的清费减负措施,实施普遍性降费,持续为企业减轻负担,现有措施年均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共约76亿元。同时,进一步开展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事业单位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停征缺乏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研究制定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方案,扩大免征范围。并根据涉企收费清理工作进度,动态调整《广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广州市事业单位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及时公布《广东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另外,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我市从2016年4月1日起已对“职业病诊断及鉴定费”这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免征。
(二)落实税收减免政策。2017年以来,国务院部署实施了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6项减税政策。落实省“实体经济十条”的减税政策,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保证新一轮减税政策落地生效,一方面,推进落实《压缩财税优惠办理时间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简化申报环节,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另一方面,通过税务企业号、微信公众号、在线访谈、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短信平台、纳税人邮箱、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学堂等多种方式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对政策落实中纳税人关心的具体问题进行详细阐述和解释,让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2017年市国地税系统共减免企业税收929.4亿元,主要减免项目有:扶持高新企业103.71亿元、改善民生189.42亿元、扶持小微企业41.01亿元、扶持三农24.74亿元、扶持金融行业452.23亿元。
三、推进能源价格改革
(一)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全面实施输配电价改革,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落实工商业销售电价调整政策,落实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统一降低25%的政策。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主体范围,截至2017年12月,我市参与广东省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准入名单共412户,降低企业电费成本8.3亿元。
(二)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降低西二线天然气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的规定,我市分别于2016年1月1日和2017年9月1日,两次下调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预计每年可为非居民用户减轻用气负担7742.36万元。2016年起,我市西二线天然气配气价格从0.29元/立方米下调为0.26元/立方米,分销价格从2.76元/立方米下调为2.70元/立方米;2017年分销价格进一步下调为2.60元/立方米。配气和分销价格降低后,每年可为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煤气有限公司等9家管道天然气分销企业降低用气成本约1406万元,同时也为分销企业与工商业用户协商议定终端销售价格提供了下调空间,减轻用气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天然气定价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管网输配价格监管,加强成本监审和收入监管,推进非居民用气市场化交易,引导非居民用户与气源供应方通过协商等方式确定天然气价格。由于省级以下电网销售电价调整的职权在省一级,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有关情况及建议,严格落实好电价调整政策。
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出台多项金融扶持政策,并形成市、区政策叠加效应,吸引一批法人金融机构落户广州。2017年,我市对首次进入证券市场挂牌、高成长、融资租赁业务等171家企业进行扶持,安排资金总计6114.02万元。鼓励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证报价私募股权市场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在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等市场平台发行债券,2017年广州市实体企业发行各类债券1774亿元。完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鼓励上市公司进行资本运作,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市场,吸引一批规范运作并有影响力的股权投资机构落户广州。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的投入,2018年在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亿元对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进行增资,进一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规范发展融资担保公司,推动经济新常态下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民间金融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产品创新,融资性在保余额(含债券担保)52.8亿元。设立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已向26家金融机构递交了授信额度申请,总额度超100亿元,目前已有16家机构批复额度超60亿元。与此同时,再保业务金额超10亿元,直保业务规模超2亿元。
(三)设立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印发《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管理办法》,认定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和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为“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惠贴现利率,优先办理再贴现或再融资,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票据贴现困难。另外,对小额票据贴现中心新发生业务额实行精准奖励政策,奖励额与每笔小票的贴现率直接挂钩,贴现率越低于全市小票的平均贴现率,获得的奖励资金越多,对于小票业务的开展有着直接刺激作用。据统计,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小额票据贴现业务量达3.37亿元,加权平均贴现率3.59%,低于全市小额票据贴现率0.24个百分点,为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约80万元。
(四)积极开展产融对接。落实《引导广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对接会及产融对接活动,达成意向融资额超过5000亿元。积极引导银行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指导银行机构取消、精简合并、下调服务收费,加大减费让利工作力度。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截至2017年12月,广州地区银行机构贷款余额3.4万亿元,同比增长15.06%,居北上广深津第一位,其中,中长期贷款约占六成。推广应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广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与融资对接平台等,广州地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106亿元,同比增长18.2%,增速创近年新高。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力争全年新增10家上市公司和10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推动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总部、新三板华南分中心尽快落地。改善间接融资结构,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重大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供应链金融服务等机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设市、区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逐步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占比。设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和供应链金融引导基金,建立动产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优化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机制。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不断扩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池的规模。支持各大商业银行设立总行级科技金融创新机构,开展投贷联动创新。培育和发展科技支行、科技保险公司和科技融资租赁公司,构建新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五、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一)加大产业用地供应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我市围绕“三中心一体系”、“三大战略枢纽”建设等,从城市发展战略的高度加强产业用地的有效供给,结合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功能区、创新性产业发展区的开发建设,科学合理安排各类产业用地供应节奏和时序,保持充足的土地供应规模。现全市划定95个、325平方公里的产业区块;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亩的土地指标用于制造业项目,确保中长期内全市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不低于25%;结合本轮土规调整完善,拟安排30%-40%新增建设用地用于产业用地;充分保障各项目用地需求,在2017年土地供应计划中安排工矿仓储用地7.34平方公里,高于2016年全年供应量109%,实际供应工业用地8.78平方公里,同比增长160%,保障了富士康、广汽现代产业园二期、宝能汽车、百济神州生物制药等重大项目和先进产业落地。
(二)鼓励先租后让和弹性年期出让降低中小企业初次拿地成本。为满足产业发展差别化用地需求,健全我市工业用地供应和土地有偿使用体系,我市于2017年8月22日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按先租后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可按弹性出让年期修正后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无需企业一次性支付50年土地出让金,租金可以按年支付,降低了企业初次拿地成本,有利于提高土地市场周转效率。对于国家、省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超过20年以上出让年限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出让年期出让,最高不超过50年。另外,允许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允许条件成熟产业园区内的高标准厂房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给骨干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园区产业链条。
(三)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保障初创小微企业发展。为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科技创新,鼓励我市生产研发、创意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创新型产业项目建设,特别是鼓励以高成长科技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促进高新科技和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为目标的孵化器项目建设,我市出台了《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的若干试行规定》,允许按工业用地供应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不改变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用途的前提下,将不超过房屋建筑总面积30%的部分分割转让给符合一定条件的入驻孵化器的科技研发企业,土地出让起始价按相应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的20%拟定。鼓励孵化器建设和允许分割转让增加了市场上低成本办公用房的供给,使得初创型企业免于购地建房,将精力集中在主营业务,节约了经营成本和时间成本,增强了企业归属感。
感谢您对我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联系人:严研,联系电话:83228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