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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1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8-05 16:38:16

南沙区政府:

马卫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南沙)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综合服务枢纽地位的提案》(第1011号)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广州现代服务业出新出彩,在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发展质量、辐射能级再上台阶,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强市,我委牵头编制了《广州市推动现代服务业出新出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该方案已经省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实施。《行动方案》突出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和自贸区“双区”优势,将推动南沙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推进实施。

一是全面提升口岸保障服务能力。加快大通关建设和口岸智能化改革,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主要项目全覆盖,探索推进“单一窗口”平台与港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口岸的互联互通。推进口岸全天候通关通航,全面推广内外贸和进出口“同船运输”模式。积极争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政策试点。

二是加快发展新型贸易方式。深入推进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在南沙区尽快形成国际进口汽车贸易中心。引进保税加工、维修、研发等高端项目,推动境外高端汽车等装备保税维修项目落地。探索开展“两头在外”航空器材包修转包区域流转试点。

三是提高跨境电商便利化水平。推动利用保税进口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探索跨境电商分类监管模式,试点保税免税一体化监管运营,建立跨境电商商品流通追溯体系。探索建设中国跨境电商国际枢纽港。深化粤澳跨境电商直通车,建立南沙与澳门之间的陆运快速贸易通道。

四是推进高端专业服务业与国际标准对接。积极争取扩大穗港澳专业服务资格互认范围。探索允许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专业代理等专业人才,经备案后按规定范围提供专业服务。加快穗港澳工程项目合作,确定若干建筑服务合作具体项目。

五是提高国际航运服务能力。推动建设邮轮物资配送中心,研究开展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型保险要素交易。推动实现南沙与香港快速联检,争取将南沙港作为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离境港,争取在南沙实施国际航运保险免征增值税政策。

六是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合作。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穗业务范围。争取大湾区飞机租赁业务创新政策试点,携手香港共建全球飞机租赁中心。利用“一带一路”国际金融平台拓宽项目投融资渠道,携手港澳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支持保险机构与港澳合作开发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等服务。

七是打造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和自贸试验区优势,建立与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高标准制度规则。加快建设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和科技创新功能的承载区,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率先放宽具备港澳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等专业人才从业限制。加快南沙庆盛科技创新创业基地等建设,培育一批创新孵化器和服务平台,打造创新发展示范区。规划建设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园,探索建设国际数据安全流动试验区。打造国家级智慧交通示范区,实施智慧城市示范工程。

八是提供要素保障。加强南沙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的谋划和推进,提高项目用地保障和服务能力,优先保障现代服务业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实施创新型产业用地相关支持政策,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项目用地实行差别化管理。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

(联系人:吴承峰,联系电话:8312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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