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袁东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岭南大剧院助力岭南文化传创与发展的提案》(第2020119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袁东艳等委员认为,建设岭南大剧院,有利于集成和光大岭南音乐舞蹈文化,保护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传承和创新岭南音乐舞蹈文化,提升岭南文化软实力;有利于为培育组建面向岭南音乐、舞蹈文化的传承创新提供重要平台,并提出了在大学城中心湖地区建设岭南大剧院的建议,对促进我市岭南文化发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积极意义。
二、建议省相关部门充分考虑袁东艳等委员的建议,加强项目前期研究,对建设岭南大剧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如确需建设岭南大剧院,我委将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以上内容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联系人:王越,联系电话:8312374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