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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8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9-17 16:04:47

王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资源,多举措助力广州大健康医养产业发展》(第2087号)建议收悉。培育壮大健康产业,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您的建议瞄准民生热点,切合实际需求,我委十分赞同并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卫生健康委等7个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9月11日进行了短信沟通,现将综合相关会办单位意见后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开展资源整合,做好规划定位。

我市非常重视大健康医养产业发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健康广州行动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广州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成立了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完善医养政策体系,统筹推动养老服务、医养结合、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试点工作。二是制定《广州市促进健康及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年-2020年)》,围绕打造千亿规模的健康及养老产业集群,从大健康全产业链中遴选出重点发展方向和着力推进的事项,合理规划健康及养老产业空间总体布局。近年来,我市大健康产业正在朝着预定的目标奋勇发力, “一核引领、五基驱动、多点支撑”的健康及养老产业空间新格局正在形成,高端医疗产业正在我市集聚,健康及养老全产业链格局初显,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三是修订《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年)》,从“现状分析”“空间布局”和“落地实施”三个层面,制定了总体技术路线,筹划在穗港澳国际健康产业城内建设国际医疗健康中心,通过引进港澳优质医疗服务资源,打造高端医疗机构聚集区,结合康养发展所需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全力打造广州健康养老产业空间新格局。四是修订《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修编(2019-2025年)》,以实现养老服务“9064”为总目标,优化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突出引导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积极构建具有广州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大城市大养老”模式,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出台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健康产业的扶持力度,一是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对本市企业取得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的,每个产品首次注册证书,经评审,按核定费用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二是制定《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9个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强化医养结合政策支持保障。明确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及其提供的医养结合服务,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规定享受各类资助补贴。三是印发《广州市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广州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补经费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鼓励和支持境内外优质医疗资源来穗举办医养结合、康复、老年病等医院,并从审批、用地、用房、税收、财政、医疗服务等各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四是出台《广州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工作指引》,鼓励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实施《关于调整经营性民办养老机构护理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落实经营性民办养老机构享受与公益性民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补贴标准;出台《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行办法》,对社会力量直接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给予创办补贴、运营补贴、星级评定补贴、医养结合补贴,引入和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型或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五是开展公益创投,连续4年每年投入约1000万元开展为老服务公益创投活动,资助培育263个创新性为老服务项目。六是开展《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将我市包括大健康医养产业在内的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先进技术到我市产业化纳入到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中给予支持。七是联合市卫生健康委落实护理站试点民生实事。目前我市建有97间护理站,遴选确定70家护理站作为试点并给予每个40万元的资助,累计开展专业服务14.5万人次。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99%,其中内设医疗机构77间,护理型床位占比55%。全市有168个街(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签约开展医疗服务,为社区居家服务机构提供每周2-3次医疗卫生服务。

(三)发挥大湾区平台作用,全面放开市场。

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事业协同发展,争取更加开放政策在广州落地,我市先后制定了有关政策和搭建有关平台加以推进。一是制定《广州市落实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实施方案》,进一步放宽允许港澳已上市药品、医疗器械在内地便利化使用事项纳入改革措施,加快市区联合推进试点工作落地。二是制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精简审批手续,放宽准入门槛,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禁止对境外资本单独设置准入门槛,非本地投资者和境外资本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本地投资者享受同等待遇。三是联合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若干措施、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通知等政策文件,取消申办医养结合机构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支持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实施备案管理,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无需另外办理法人登记。四是联合印发《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发挥部门合力,破除跨部门审批壁垒,努力推动我市社会办医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降低社会力量办医的制度性成本,营造公平、规范、便利的营商环境,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办医积极性,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就医需求。五是行政审批服务更加高效。拓展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四大项一天联办”、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四品一械”行政审批(备案)标准化等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商事登记与“四品一械”证照联办,实现30个事项一次办、31个事项“零跑动”,推动“准入”即“准营”。五是搭建发展平台,加强大湾区养老服务合作。每年参与并协助举办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广州博览会老年健康产业展,引入香港资深养老服务企业,推动穗港澳养老服务合作发展。高标准筹办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大会,为穗港澳三地卫生部门以及医药卫生与健康产业界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四)扩大试点范围,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修订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及印发长护险补充通知,优化护理服务项目,扩大定点机构范围,举办新增定点机构申报培训会,组织各区推荐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发动和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积极申报长护险定点。为补充长护险覆盖人群、惠及更多特殊困难老人,2019年7月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试点工作,采用风险共担的商业保险模式,为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高龄老人提供37项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和30项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待遇,每人每月最高可享受500元的支付待遇,实现了本市户籍80周岁及以上参加医疗保险的重度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全覆盖。目前我市高龄照护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共有217家,累计共有4062人享受待遇,累计报销约856万元。二是落实《广州市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按护工费每人每年8.12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对在养老机构中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3年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给予5,000-10,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在养老机构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累计满5年、满10年的养老护理员,给予5,000、20,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加强我市养老护理队伍建设。2018-2019年享受两项补贴的养老护理人员1300多人,累计发放补贴1350万余元。建立养老机构一线护理人员最低工资制度,定期发布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制定我市医养结合工作方案,支持开展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同时指导各区人社部门合理调整医疗单位的岗位设置,做好在编基层养老护理人员的人事管理服务工作。

(五)加强数据共享,构建医养大数据平台。

一是着力强化顶层设计。印发《广州市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指导思想、推进思路、推进目标,提出了19项重点工作任务,有力促进了我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和产业发展。二是大力拓展新应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探索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汇聚与释放,全面上线基于大数据的医院精细化管理平台。为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发了广州市基于大数据的医院精细化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有力强化了卫生综合管理数据整合分析,多角度、多维度提升卫生健康管理决策水平。6月9日,黎明副市长来我委专题听取了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并予以高度肯定。三是安排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资金。为促进统一信息平台的建立,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医疗健康服务的支撑作用,市财政每年均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2020年安排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资金7,248万元,支持统筹推进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信息便民惠民服务水平。四是加强省市间的数据共享。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从2002年开始规划,2006年建成投入使用,现接入单位151家,平台有信息资源主题3722个,累计交换数据635.63亿条,汇集数据超过151.29亿条,日均交换数据3748.4万多条。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截至2020年6月,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系统发布目录数741个,目录数据已全部汇集到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与目录全部挂接,已向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累计提供199个数据主题17.36亿条数据,有效支撑了广州大健康医养产业发展工作,为政府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信息共享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和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在提升行政效能,方便市民办事方面成效显著,政府信息共享的广度和应用深度都处于国内领先。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探索出台新政策。

关于“充分吸收上海自贸区关于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的成功经验,在广州试点推行”的建议,我委将会同并督促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相关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注册,然后委托给有资质和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从而实现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的“松绑”,让创新成果更易问世。

关于“由市政府牵头对接,政府付费组织市内符合条件的‘医养体综合企业’负责人每年定期与瑞士、美国等欧美发达国家在生物医药、养老产业园区建设、人才培训、研发等方面深入合作对接会,可设立专项资金,出台详细的奖励文件,对达指标企业进行奖励”的建议,我委将会同并督促市卫生健康委探索建立相关制度。

关于“非盈利养老机构可转盈利”的建议,不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市将探索建立相关制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

积极梳理医师执业、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技术等医疗卫生领域亟需向国家、省争取的支持政策在国际医疗健康中心先行先试,探索构建大湾区一体化的医疗服务体系;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建设健康湾区的要求,深化穗港澳三地卫生健康合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事业协同发展,全力以赴举办好第三届粤港澳卫生健康合作大会;持续推进穗港澳养老服务合作,举办2020年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活动,加强社会各界交流合作,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积极投资养老服务行业的活力。

(三)进一步促进医养融合。

持续提升护理型床位比重,提高养老机构医疗和护理服务能力支持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利用空余床位或转型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或专区,推进医院、养老院双向转诊、“双向离院”计划。引导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护理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护理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发挥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社区照顾、居家支援的重要载体作用,探索建立紧密型医养联合体服务模式。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各项优惠政策,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福利待遇。联合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探索开展广州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四)进一步扶持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

在场地、人才、资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站、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打造集医、养、康、护功能一体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推行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提高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支付能力。建立完善符合广州实际的公办养老机构分类收费和正常调整机制,修订《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加大包含港澳地区组织和个人举办养老机构资助力度。引导将政府举办的养老设施交由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运营,培育、扶持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出台养老类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办法,依托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设立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示范平台,探索养老类社会组织项目培育模式。

(五)进一步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

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推动广州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建设,不断拓展和完善现有健康医疗大数据。依托广州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逐步完善呼吸道、肾脏、肿瘤等慢性和突发传染性疾病的专科疾病数据库,实现专科疾病大数据分析应用与共享。

感谢您对我市健康医养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

(联系人:龙丽园,联系电话:8312596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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