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信用监管的建议》(第20212083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认真研究,并与您进行了微信、电话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大数据为依托推动信用监管信息平台的建设。我市认真落实国家的部署要求,以创新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全面建立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让守信者“降成本,减压力”,让失信者“付代价、增压力”,积极营造规范有序、高效便利的营商环境。事前环节,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融资担保、债券发行等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推进信用承诺制、应用信用报告。全市累计归集并主动在“信用广州”公示各类信用承诺595余万份。事中环节,率先在海关、市场监管、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税务等重点领域建立各类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形成信用评价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构建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为核心,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为补充的智慧型监管新机制,打造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广州样板”。事后环节,推动全市各部门落实联合奖惩工作机制,对接应用联合奖惩系统,实现信用奖惩闭环管理。根据国家、省统一标准认定并在“信用广州”网公布失信惩戒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实施惩戒。下一步,我市将以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为依托,打造广州市信用监管应用支撑平台,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二、关于分层级进行差异化监管。为落实《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建立标准化、公益性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综合评价体系”的要求,今年4月,我市印发实施《2021年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其中明确提出“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应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依据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合理确定不同等级企业抽查频次。”广州法院创设司法信用分级评价制度,将司法信用分为绿、蓝、黄、红、黑5个等级,探索运用信用治理方式从源头上解决当事人不自觉遵守诉讼规则、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结合信用监管应用支撑平台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各行业领域依据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营造“守信者无时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的信用监管氛围。
三、关于充分发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专业优势。广州市高度重视信用服务机构的培育和发展。《广州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20〕35号)明确“扶持发展信用服务业”,“鼓励行政机关、具有公共管理职能企事业单位在政务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信用调查、信用咨询等产品和服务。”目前,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已在信用融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系统建设、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信用信息数据治理等方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信用建设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我市将继续积极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充分挖掘信用信息数据价值,提升政府监管效能,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感谢您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此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9日
(联系人:廖伟,联系电话:8312595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