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良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聚焦碳达峰及碳中和,大力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建议》(第20212307号建议)收悉,我委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4月28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各单位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我市正在研究建立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协调推进机制,成立广州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协调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启动研究广州市碳达峰“1+N”行动方案,以能源、工业、建筑、交通、5G和数据中心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推进碳达峰工作,同步研究投资、财税、价格、金融等方面的政策保障措施。为加大推进落实力度,正在研究开展我市“十四五”期间拟投产高耗能项目(含数据中心)情况、能源结构调查、产业结构优化、能耗“双控”、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环保技术研发、碳排放和用能权交易市场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绿色金融体系、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方面的专题研究。加大力度做好能耗“双控”工作,强化能耗“双控”指标分配和考核,探索用能预算管理,大力挖掘节能潜力,推动重点耗能行业节能改造,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加强新上项目节能审查与全市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衔接,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全力推动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二、优化能源结构
我市切实加强电力保障规划研究,开展电力供应平衡和电力自给率、天然气应急储备体系、燃气机组可持续发展市场机制及政策、电源结构及布点规划、区域综合能源发展等专题研究和预判分析,加快推进燃气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站建设,优化电源结构和布点规划。2018-2020年,全市累计关停3座燃煤电厂,合计关停燃煤机组9台、装机容量共112.5万千瓦。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集中供热和综合能源项目,新增燃气发电装机规模234万千瓦,截至2020年底,全市天然气发电(含供热)装机容量为371万千瓦,气电装机容量占比从2015年的19%提高到“十三五”末的44%;累计建成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60万千瓦,比2015年增加44万千瓦。2019年我市能源消费总量为6294.2万吨标准煤,其中传统化石能源煤品、油品消费比重分别为13.9%、38%,较2015年分别下降了5.9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清洁低碳能源天然气、西电东送和省内电力净调入、本地一次电力(本地水能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消费占比分别为7%、33.8%、0.7%,较2015年分别提高了1.4个百分点、5.2个百分点和0.4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市将因地制宜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储能电站、分布式光伏、分布式风电发展,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快构建氢能产业链,提高低碳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
三、严格用能管理
(一)加强规划引领。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我市形成合力推动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和节约。一是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有关单位编制了1个总体方案《广州市能源资源节约总体方案》和工业、交通、建筑、商贸、绿色生活、南沙区等重点行业和区域的N个工作方案,并经15届13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南沙区实施方案由区负责),2021年已全部印发实施。二是经市节能减排及低碳发展领导小组同意,印发实施《2021年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要点》。摸查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剔除已关停的重点用能单位,下达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推动各区加强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管理。
(二)加强重大项目用能管控。通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实施,严控高耗能项目审批,强化能效准入,对于已超出能源消费总量的区,新上项目实施等量替代和用能承诺制。2020年市本级共对50个新(扩)建项目进行节能审查,有效从源头减少能源消耗。
(三)完善重点用能单位监管服务机制。制定重点用能单位名单,每年度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实施节能监察,促使企业提升用能效率。2020年对我市189家“千家”“万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完成各类专项监察任务41家,超额完成了2020年度国家、省下达给我市的节能监察任务26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用能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节能监察建议书4份。
(四)加强用能形势研判。利用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国家“互联网+”智慧能源首批示范项目),率先开展“互联网+”节能监察、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线上考核,推广在线监测和数据对接,实施能源利用状况月报制度,提高用能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及时研判我市用能需求和能源“双控”形势。
(五)实施清洁生产。在工商业等行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推动企业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在推行清洁生产的力度、企业数量和涉及的行业范围等方面均居全省前列,通过前端治理,加强源头预防和控制浪费(污染),对节能减排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我市已累计推动2500 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下一步,我市将推进能源资源节约“1+N”行动方案和年度能源消费“双控”工作要点实施,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做好“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更新和能源消费“双控”目标分解下达。严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关,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完善新上项目用能管控措施。落实区域节能评估工作,强化区域能效准入,提高区域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区域绿色化发展。广泛征集和推广应用绿色技术,举办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交流活动,推动建设“工业互联网+节能”综合服务平台。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各项节能专项监察,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耗在线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清洁生产和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四、健全低碳发展机制
(一)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经国务院批准联合印发《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截至2021年2月末,广州地区银行机构绿色贷款余额超3800 亿元,位居全省第一,其中用于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2154 亿元,清洁能源产业835 亿元,节能环保领域450亿元。全市累计发行各类绿色债券725.5亿元。2019年,我市联合香港品质保证局、澳门银行公会联合制定大湾区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标准并全省推广。银行机构为我市公交车纯电动化项目提供54亿元基准利率绿色信贷支持,用于更新9000多辆纯电动公交车,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超过65 万吨,我市通过该项目在丹麦哥本哈根举办的C40 城市气候领导联盟市长峰会上获得“绿色技术”奖项。金融机构开发合同能源管理贷款、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质押贷款等产品。广州地铁发行全国首单绿色发行主体、绿色资金用途、绿色基础资产支持票据,以及全国首单以地铁客运收费收益权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项目。我市造纸企业发行国内首只支持再生纸项目运营的绿色债券,用于支持广州造纸厂绿色环保项目。省电力开发公司发行了全国首单光伏行业绿色票据。我市在整车制造、家电制造行业制定推行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供应链金融服务指南,通过核心企业白名单管理制度实现产业的绿色管理。设立广东绿色金融投资控股公司、广东省广业中保投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广州绿色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氢能产业基金等。2021年,广州地区企业南方电网发行全国首批碳中和绿色债。
(二)推进碳排放交易。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明确控排和报告单位标准。2020年度广州共有21家控排企业,报告企业7家,要求上述单位按规定编制上一年度碳排放信息报告,并委托核查机构核查碳排放信息报告。控排企业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和碳交易范围,需购买部分有偿发放配额,完成配额清缴。广州企业连续7年(2013-2019年度)100%完成碳排放履约。截至2020年底,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2亿吨,累计成交金额35.61亿元,稳居全国首位,成为国内首个配额现货交易额突破三十亿元大关的试点碳市场。广东碳交易市场自2013年12 月正式启动碳交易,目前广东碳交易市场已纳入钢铁、电力、石化、水泥、造纸和民航等6个行业,省拟增加交通、建筑、陶瓷、纺织、数据中心等行业企业,目前正在开展调研工作。
(三)开展碳普惠试点。2019年12月24日,广州碳普惠平台正式上线,成为全国首个城市碳普惠推广平台,新华社、人民网、中新网、广东新闻联播等60多家媒体集中报道,人民日报正刊将广州碳普惠作为全国生态文明一线实践范例刊载。平台注册人数达2.1万人(累计关注量超过20万人),15个自愿减排项目备案为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量项目,减排量约12.19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碳普惠平台已实现用户绑定的羊城通卡数据与羊城通平台在线对接,在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碳普惠体验基地。
(四)鼓励产品碳足迹。我市正组织开展碳标签(碳足迹)管理体系研究,学习借鉴国内外碳标签先进经验,调研我市主要行业企业需求,并选择若干典型企业实施碳标签试点认证工作,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广州碳标签管理和推广办法。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绿色金融发展。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适时扩大金融机构绿色业绩评价结果的运用范围,争取货币政策支持。明确信息披露要求,推动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绿色金融产品。
二是做好碳排放监管。继续强化重点排放企业的碳排放核查和监管,开展碳排放知识、技术的培训活动,积极探索重点行业的碳排放水平评价、标准引导等工作。目前碳交易仅在国家批准的试点地区进行,我市属于广东碳交易市场试点范围,我市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组织相关企业做好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配额交易和清缴等工作。
五、促进产业发展
近年来,我市逐步健全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市场机制,产业体系基本成型,产业呈集聚化发展趋势,产业优势逐渐显现。
(一)推进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发展。我市已制定印发《广州市推进环保产业重点领域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及资源循环利用方面实现专业化、市场化,形成优势主导产液量,提升环保产业竞争力。抓紧正在研究制定促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政策,加快完善创新体系,打造龙头骨干企业,促进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推动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此外,我市正在制定构建“链长制”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按照链长(政府)、链主(市场)两条线,建立“总链长+链长+链主+链长办”的重点产业“链长制”工作推进体系,并将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作为重点产业链加快推进,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二)打造产业龙头企业。我市节能环保和新能源规上产业企业近1300家,其中工业企业超900家,高效节能产业已渗透到工业制造、建筑、家电等各个领域。鸿利光电、三菱电机、白云电器、智光电气等龙头企业迅速壮大,禾信仪器、怡文环境等企业在各自领域均达到国内顶尖水平;编制《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0年版)》,将12项节能环保装备、8项新能源发电及输变电装备纳入目录,推动节能环保领域重点技术装备研发创新。
(三)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我市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和设备在环卫行业的推广使用。一是指导各区编制环卫新能源车辆购置计划,鼓励各区利用专项补助经费或自筹资金购置符合实地应用需求的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二是组织各区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大中型纯电动(氢燃料)环卫作业用车、小型纯电动路面养护车。三是依托广州市环卫机械设备厂的技术力量,继续推进新能源环卫专用车研发工作,着力开展纯电动环卫改装车应用,继续推进氢能源电池密闭式桶装垃圾车和纯电动高压冲洗车的推广应用。四是协调推进直属单位城市管理质量监测与应急保障中心负责实施的“机械化作业中心车场扩建优化建设项目”电力增容工程,增容后电量为2500KVA。
(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2018-2020年我市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约2.8个亿元支持9个资环领域项目。2017年至今,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安排约0.6亿元支持节能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安排约1.1亿元支持新能源领域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市67个试点园区共有20个获得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补助超1.6亿元。鼓励各区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并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内容。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充分挖掘产业资源潜力,实施“补链、强链、延链”,优化产业布局,塑造生态经济新增长点,打造广州千亿级产业集群。做好做优污染防治、监测等传统领域,进一步推动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成套化,加快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化布局,推动生态与产业融合化发展。做大做强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设备、环保服务等新兴领域,加快可再生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与应用;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结合人工智能、区块链、5G、云计算等技术,开发城市环境管理应用场景,加速传统环保设备智能化、数字化转型。
二是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重点从龙头企业培育、行业“隐形冠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等方面,强化生态环保产业主体培育,突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提升产业链控制力和影响力。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从技术、载体、销售模式实现变革,整合内外部生态产业资源,加快完善产业体系和产业链条,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聚焦氢能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推动氢燃料电池专用车扩大示范应用范围,提升氢燃料电池专用车的市场占比。
三是强化应用示范,扩大产业市场规模。不断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强化应用示范。充分发挥广州庞大的生态环保产业应用市场,围绕汽车、化妆品、家居、服装等传统产业领域节能环保需求和大气、水、固体废弃物等领域环保需求,选取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等开展绿色试点示范,打造一批应用示范基地,推动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产业市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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