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智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产品首台(套)示范应用推动广州轨道交通产业做大做强的提案》(第3059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科技局、国资委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18日进行了电话、短信沟通的基础上,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产品“首台(套)”示范应用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荐企业产品进入国家、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并于2017年启动市级“首台(套)”目录编制工作。2019年,我市共有7项产品纳入国家目录,39项产品纳入省目录,176项纳入市目录。2020年11月,我市正式发布《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0年版),对进入目录的产品给予销售奖励,当年补助资金6,404万元。同时,我市支持产品“首台(套)”示范应用政策还不完善,特别是对轨道交通领域产品,还存在认定标准不明晰、指导目录不完整、缺乏首购首用政策支持等问题。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产品首台(套)示范应用推动广州轨道交通产业做大做强的提案》,对我市进一步完善支持产品“首台(套)”示范应用政策措施,推动轨道交通产业做大做强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市支持产品“首台(套)”主要做法
(一)2020年2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发挥我市轨道交通产业市场优势,坚持市场换产业导向,加快创新体系和全产业链建设,强化科技、人才、资本等关键要素支撑,强化市、区、部门协同联动,推动我市轨道交通产业创新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广州市轨道交通全产业链系统推进若干意见》(穗发改〔2020〕14号),提出了要加大对轨道交通领域首次投放国内市场、具有核心知识产权但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重大创新产品的采购力度,国有企业利用国有资金采购创新产品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强调了要将轨道交通产业重点技术装备纳入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支持、推动我市轨道交通产业“首台(套)”装备产业化。
(二)2020年11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了《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0年版),涵括了汽车加工及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发电及输变电设备、智能装备及机器人、成形及加工专用装备、电子及医疗专用装备、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新型轻工机械装备、节能环保装备、施工机械及特种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十个领域,较好地体现了广州市装备制造产业的特色和重点发展领域。轨道交通领域广州精信仪表电器有限公司的产品获得了2020年市级“首台(套)”目录中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的资金奖励。
(三)市科技局积极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于2019年7月牵头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19〕5号),推动建立实施“首台(套)”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创新强市,加快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并及时开展广州市创新产品征集工作,编制形成广州市创新产品目录。2020年市科技局分两批次在我市范围内征集了科研仪器设备、教学科研仪器、刑侦检测设备、反恐防爆设备、消防设备等5个领域及疫情防控应急类的创新产品。经公开征集、企业申报、专家评审、行政审议、社会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广州科易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申报的“车载接触网运行状态检测装置(3C)”等143项产品入选了广州市创新产品目录。
(四)市财政局、国资委高度重视我市制造业创新发展。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对属于国家、省、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的产品,按“首台(套)”装备的销售价格,予以一定比例的奖补支持我市制造业的发展,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资金,支持我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市国资委支持市属国企加大科技创新,积极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生产等工作,对于获得有关部门对首台套认定的研发项目优先给予创新项目相关支持。
(五)广州地铁集团作为我市轨道交通产业龙头企业,积极探索和实践支持产品“首台(套)”示范应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应用需求,规划研发重点。同时高度重视创新产品研究应用,通过国家工程实验室聚集相关领域优势资源,增强研发创新能力,形成重大技术装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并制定相应推动创新应用的机制。2017年,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完成了《基于大数据的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全寿命周期管理系统研制》,并通过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的评审。在广州地铁集团大力推动下,经提请市政府“一事一议”批准后,通过直接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将该科研项目成果在广州本地示范应用,推动了轨道交通产品“首台(套)”创新成果的应用。
三、下一步工作
按照《广州市构建“链长制”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穗厅字〔2021〕17号)有关部署,我委将发挥好“链长制”体制机制,会同广州地铁集团、广州轨道交通产业联盟加快出台我市轨道交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广州轨道交通“首台(套)”产品顺利实现示范应用和产业化。
一是研究制定轨道交通专业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专项评定办法,完善认定要求和程序。
二是推动建立“首台(套)”认定管理大数据系统,依托大数据平台,加强“首台(套)”产品的跟踪监管工作。对名单内的产品开展跟踪管理,定期发布并动态调整首台套认定产品名单,引入申报主体信用承诺机制,加强对认定企业、相关机构、专家的诚信管理。
三是建立专业评定机构,完善应用指导目录。支持广州市轨道交通产业联盟、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平台,联合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研究院所及行业专家等技术力量,组建广州市轨道交通“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评定机构,编制《广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轨道交通装备”子目录,鼓励技术创新。
四是加大对“首台(套)”首购首用政策支持,形成示范应用。探索对列入《广州市轨道交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名单》的产品,视同具有“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及视同已有市场业绩,项目单位可直接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首台(套)”产品,促进“首台(套)”等创新产品研发和示范应用。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此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陈龙腾,联系电话:8312364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