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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4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7-22 16:44:21

曹志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网络营商环境高质量推动国内经济大循环的建议》(第2041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7月15日,市政协提案委组织召开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我委和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等12个办理单位参加,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充分交流和探讨。经综合各会办单位的意见,并结合座谈会相关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在数字经济时代,网络营商环境已成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点领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网络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今年以来,我市颁布实施首部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印发实施《广州市用绣花功夫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营商环境若干措施》(4.0改革方案),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优化营商环境”理念,下足绣花功夫,不断升级营商环境改革举措。

一、关于规范网络经营平台,打击网络恶意行为

(一)落实国家网剑行动工作部署,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委联合开展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坚决落实国家部署,一是加大对涉网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责令我市平台企业删除违法信息1500多条,责令整改网站700多个,提请关闭网站约70个,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约60件。二是对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舆情监测,构建线上实时监测、线下即时核查工作机制,落实“打早打小”工作原则,及时发现不正当竞争线索并予以严厉打击。三是强化重点案件突破,坚持“打击一个典型,整治一个行业”原则,加大对重点领域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办了“辛巴燕窝案件”“花生日记网络传销案”“亚美网络传销案”等一批影响较大、舆情热度较高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及传销案件。

(二)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网络监管机制。为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网络传销、恶意欺诈、服务违约,以及通过恶意刷单、恶意评价等方式伪造交易记录的违法失信行为,我市2020年出台《关于加强对我市电子商务领域信用监管的指导意见》,建立了电子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和联合惩戒制度:一是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在申请政府性资金扶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信贷融资、办理通关业务等事项时予以严格审核、限制或禁止;二是对其在办理各项行政许可或行政服务过程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是各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日常监管中提高对其监管频率和抽查比例,被随机抽中的严格实行现场检查等全方位检查。

(三)探索实施网络经营平台政企合作共治新模式。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与美团点评、饿了么、1药网等有影响力的平台企业签署协同共治合作协议:一是推动实现监管部门与平台企业之间数据信息共享,建立长效协作机制,为开展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合作提供便利和保障;二是共同探索创新政企合作模式、协作机制以及网络监管措施,为监管部门在办理涉及平台企业相关恶意投诉、恶意评价、刷单、刷好评等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打造“合作样板”;三是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引导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平台治理,促进规范经营,推进社会共治监管机制建设,为全国市场监管、电商平台治理提供经验。

(四)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要求,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的综合治网格局。一是探索“1+N”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统筹涉网监管部门,横向整合全市涉网监管力量,纵向打通省、市、区三级网信部门资源,有力提升网络综合治理效能;二是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市管各重点网站平台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今年以来,属地各重点网站平台共拦截、清理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9000余万条,处置违规用户128万余个,关闭帐号117万余个;三是提升网络社会协同治理效能。依托市内有关网络行业组织,建立了广州市互联网生态治理基地、广州市网络直播生态治理基地等;四是抓好“清朗”系列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多个“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有效净化网络空间。五是开展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积极对接国家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第一时间受理和处置属地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今年以来,我市各重点平台共处置受理处置各类有效举报8万多条。六是强力打击网络谣言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针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市公安部门制定专项打击整治方案及相关处置机制。同时,对网上涉政不实谣言,吸粉引流、恶意评价非法获利等水军开展打击。今年上半年,共打击该类案件10余宗,抓获90余人。

二、关于打破互联网平台间壁垒,禁止平台垄断经营

(一)强化平台企业主体责任。今年2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依据《反垄断法》《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结合平台经济的特点,出台《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针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重点问题做出专门规定,明确了相关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的判断标准。我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走访、约谈、上门指导等形式,帮助平台企业深入解读国家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推动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近期召开的平台“大数据杀熟”专项调研和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行政指导会上,京东、美团等10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签署《平台企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九个不得”,不利用大数据“杀熟”,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加大执法惩处力度。一方面,以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为重点,明确要依法查处“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等十二个方面的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统筹使用合规指引、行政约谈指导、通报警示、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等手段,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同时,针对平台企业的突出问题,积极搜集线索,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进行严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挥“以案说法”的震慑警示作用。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核查涉嫌垄断违法案件线索6起,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关于加强科学系统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一)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近年来,经过人民银行总行、银保监会等金融系统组织开展的系列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和非法集资等风险得到全面治理,我市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一是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有序推动网贷平台平稳退出。截至2020年底,全市50家网贷平台已全部停止运营。自2019年以来,我市未发生P2P网贷平台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二是针对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创新型”集资平台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排查;三是加大12345平台、信访等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投诉举报处理力度,2020年全年共处理各类信访、投诉、咨询、建议6000多件,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400万元。

(二)创新打造“党建+制度+科技+协同”的地方金融监管新模式。一是建立“五链协同”(监管链、风控链、司法链、征信链、服务链)监管与服务体系,监管质效明显提升。2020年,全市共有小贷公司116家,其中互联网小贷公司41家,居全国一线城市第一位;二是推进金融风险监测防控智能体系建设,成立全国首个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常态化监测广州市企业共18万多家,累计发现风险线索700多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风险指数持续下降;三是搭建数字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广泛对接政府部门、企业、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及数据提供方,提供融资撮合登记、不良资产处置、数据共享等服务,助力规范我市金融机构的融资方式,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实现监管与服务职能的统一。

下一步,我市相关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横向协同,通力合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的互联网金融综合治理格局,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同时,加强纵向联动,多渠道向国家和省层面建议,进一步完善全国性互联网金融监管法规,破解互联网金融“属地监管难”的问题。

四、关于国家掌控数据大平台,建立网络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机制

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建立,《网络安全法》《民法典》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保护等方面均作了相关规定。今年6月,国家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已列入今年全国人大重点立法工作。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要求,一方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强力打击,今年上半年,共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90多起,同时,下架违规应用1900多款,并对运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另一方面,进一步发挥企业、法人代表等信用信息价值,建立了公益性的信用融资服务平台(广州信易贷平台),由市属国企广州金融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金控征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汇集市场监管、社保、公积金、法院、环保、公共事业等涉企信用信息,以信用撬动金融资源,突出信用增值、权益资产作用,已实现为企业授信804亿元,助力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盗窃个人信息、买卖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二是督促指导我市网站平台开展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公众对于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投诉举报;三是督促App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对获取的个人信息安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落实国家有关部门通报要求,督促我市涉及网络借贷类、网络购物类、短视频类等11类39款APP运营者开展整改工作;四是积极探索穗港澳数据要素流通规则,把香港科技大学(广州)作为重要的技术成果转换平台,推动科研机构、行业信用等数据跨境开放共享应用。

五、关于创建“绿色诉讼模式”,保护网络平台知识产权

我市始终坚持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和枢纽城市为目标,全面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先后出台实施《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努力打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在保护网络知识产权方面,一是探索设立知识产权运程异地诉讼服务体系,在数字法庭的基础上,加配远程视讯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建立了可信电子证据平台、多元化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远程诉讼服务。该模式获得国务院办公厅高度认可,作为创新举措向全国推广;二是建设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对全市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在线监测;依托“红盾云桥”智能协作平台,开展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在线办理;开发知识产权预警监管系统,对商标抢注等行为监测预警;三是加强网络知识产权执法合作,设立广州海珠区促进琶洲会展和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处理会展和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和侵权假冒行为;建立与电商平台的联系机制,指导电商平台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下一步,我市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利用科技赋能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减少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发生,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六、关于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

网络不是法外空间,网络市场主体同样是纳税义务人,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网络市场主体在设立登记、发票使用、申报征收、税收优惠、税务检查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与其他市场主体一致,均通过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进行征收管理,其税收违法行为同样受到税收法律法规的约束。我市税务部门对线上、线下市场主体的征收管理要求一致,着力打造公平统一的税收营商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线上市场主体不开发票或拒开发票的行为,鼓励公民积极向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反映,举报中心将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反馈;二是精准实施税务监管,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三是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大防控打击和监督检查力度。

目前,国家税务部门正在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务云征管服务平台和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依托信息技术和税收大数据,运用信息技术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下一步,我市将在国家框架下,不断强化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推动全程网上办税缴费,实现“服务不见面,时刻都在线”。

七、关于严格把关互联网企业补贴,引导网络经济为实体经济服务

数字经济是经济发展新动能,对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密集出台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一系列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政策举措,积极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针对互联网企业补贴中存在的问题,市有关部门将采取各种有力举措优化流程、从严把关。一是严格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态化监督检查。对认定条件存疑的和社会公众来信来访举报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科技部门组织专家开展现场监督核查工作,对近两年来发现可能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200多家企业(占高企总数1.8%),均提请省科技厅复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二是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市科技部门已对2015-2020年期间的高企奖励政策进行评估,制定《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优化奖励政策,将基本奖励额度从30万降低到10-20万元,实施分层分类差异化奖补,对于研发投入大的企业进行额外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确保财政资金用于鼓励科技创新的企业。三是对互联网企业补贴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按程序对各类财政扶持项目审核,对扶持企业(项目)进行全流程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骗补企业将责令返还补贴资金,录入“信用中国”网站黑名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向省有关部门建议,优化高新企业认定考核方式,并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强化认定环节现场核查,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质量。

八、关于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要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印发实施《广州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坚持以科技赋能,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流程革命性再造。一是大力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各部门应用系统上云任务,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已累计支撑共计300多家单位约1500个业务系统运行。80%以上市级单位已在云平台部署系统,全市超过50%的应用系统部署在云平台;二是不断擦亮“穗好办”政务服务品牌,“穗好办”APP上线超1500项便民惠企高频服务事项,累积用户超过500余万人,推动政务服务由“现场办”向“刷脸办”转型。深化“网上办”,推广“不见面审批”,实现市区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100%可网上办理,98%实现“零跑动”。在全市布设超3500台“政务一体机”,提供民政、公安、税务等100多项高频服务,实现“就近办”;三是不断完善“穗康”小程序,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融合“穗康”与“穗好办”数据,推动“穗康”小程序向城市生活平台转变,已上线社保、医保等50多项政务服务,实现“小窗口、大服务”。下一步,我市将聚焦政策兑现集成服务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科技赋能,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审批事项的隐形成本。

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用绣花功夫扎实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的要求,围绕更大激发市场活力,聚焦网络营商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遵循规律、顺势而为,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推动建立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构建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

感谢您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委将推动组织相关部门与提案人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及时反馈工作推进情况,积极听取提案人意见建议,强化政企沟通效率,共同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欢迎您继续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办理意见可公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

(联系人:胡文学,电话:8312587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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