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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人大第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022207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5-25 15:00:29

陈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配套政策措施的建议》(第20222076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经5月17日我委组织召开座谈会与您见面及多轮电话、线上沟通,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管理现行政策及课后托管现状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8〕14号)有关规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相关收费,按《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穗教基教一〔2018〕17号)执行。经衔接并综合市教育局有关会办意见,由于穗教基教一〔2018〕17号文已过期,现按《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全力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2022〕1号)执行校内课后服务有关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1、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在读学生。

  2、课后服务模式由各校结合实际灵活选择。包括以校内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一般由学校组织开展,也可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或者有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开展,由学校负责统筹和监督以及可以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

  3、课后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在校早午餐、午休、下午课后托管等。服务时间为“5+2”模式,即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不少于2小时。

  (二)关于“双减”政策后课后托管服务提档升级已开展半年有余,但收费标准迟迟没有公布的有关说明

  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2021年,以下简称“双减”)提出应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等意见。去年截至今年第一季度,由于国家、省未出台具体配套措施,我市待国家和省进一步明确地市有关定价管理权限后才能抓紧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2.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在2022年4月上旬召开的全省《新版(2022年)定价目录实施视频工作会议》上部署的价格管理重点工作,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地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我委已于会后立即会同市教育局启动了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情况相关的全面调研,为我市相关收费政策出台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三)关于尽快出台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中央和省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要求,按省有关最新部署,抓紧会同教育、财政主管部门,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充分考虑我市各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存在的亟待解决的困难及问题等,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力争经费筹措到位,推进我市课后服务收费相关政策出台。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孙秀华,联系电话:831259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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