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发改资环〔2018〕268 号)第十三条有关规定,项目(统一项目代码为:2012-440113-04-05-678672)不满足所在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不予通过该项目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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