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送来《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审批广州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穗应急函〔2020〕97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市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设,提高我市应急处突能力,根据市政府15届第125次常务会议精神,同意广州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对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46号大楼15至20层(建筑面积约4799平方米)进行装修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空间改造、装修、电气、给排水、消防、空调及通风及弱电工程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1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7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06万元、预备费900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含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及信息化专项建设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结合相关建设标准及我市应急处突的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投资,并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