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审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方石、凤和、鸦湖、和瑞路、竹三地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H202202540)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保障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顺利实施,推进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根据市联审决策委员会会议要求(联审住建〔2022〕2号),原则同意实施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方石、凤和、鸦湖、和瑞路、竹三地块)。
二、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白云区人和镇、钟落潭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配套商业和公共建筑,以及用地红线内规划市政道路设施等。项目拟安置1906户,总建筑面积85191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242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7636平方米),其中:安置住宅533450平方米,配套商业12799平方米,其他配套公建52853平方米,地下室227636平方米,架空层25181平方米。用地红线内市政道路11条,总长度3178米。
(一)凤和安置区:拟安置817户,总建筑面积35027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546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5600平方米),其中:安置住宅228730平方米,商业配套6564平方米,其他配套公建6800平方米,地下室95600平方米,架空层12582平方米。
(二)鸦湖安置区:总建筑面积165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4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80平方米),其中:24班小学10820平方米,9班幼儿园2430平方米,地下室3080平方米,架空层170平方米。
(三)方石安置区:拟安置548户,总建筑面积23775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34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4279平方米),其中:安置住宅153440平方米,配套商业1972平方米,其他配套公建12433平方米,地下室64279平方米,架空层5627平方米。
(四)和瑞路安置区:拟安置471户,总建筑面积21546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591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317平方米),其中:安置住宅131750平方米,配套商业4263平方米,9班幼儿园及托儿所2990平方米,24班小学10800平方米,其他配套公建3924平方米,地下室56317平方米,架空层5416平方米。
(五)竹三安置区:拟安置70户,总建筑面积3193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35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8360平方米),其中:安置住宅19530平方米,9班幼儿园2290平方米,其他配套公建366平方米,地下室8360平方米,架空层1386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54243.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6650.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909.93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建设用地费70655.81万元,预备费23028.00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安排20%、建设单位融资筹集80%。请按限额设计要求开展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等工作,严格做好投资控制。其中:
(一)房屋工程估算总投资525486.13万元,包括工程费用391006.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165.25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建设用地费70655.81万元,预备费21658.58万元。
(二)配套市政工程估算总投资28757.83万元,包括工程费用25643.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44.68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预备费1369.42万元。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你局统筹管理,由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五、建设起止年限。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六、招标事项。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重要材料及主要设备采购等均须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方石、凤和、鸦湖、和瑞路、竹三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