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报来《广州市水务局关于申请审批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安置区内河涌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穗水规计函〔2023〕4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市联审决策水务专业委员会会议精神(穂水规计会纪〔2023〕16号),原则同意实施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安置区内河涌改造工程)。
二、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河涌改造3.85千米,包括社公坑1.57千米、小布涌1.02千米、龙归支流1.18千米、凤和排渠0.08千米;灌渠改造3.17千米,包括流溪河右干渠1.98千米、广塘支渠0.27千米、人和东灌渠0.92千米;新建一座溢流堰。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84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8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046万元,预备费用2508万元。依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资金筹措管理办法》(穗财建〔2022〕69号)规定,由财政资金安排7109万元、建设单位筹集21327万元。请按限额设计要求开展后续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等工作。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市水务局统筹管理,由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五、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25个月。
六、招标事项。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重要材料及主要设备采购等均须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