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等级保护测评机构:
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项目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我委拟委托1家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对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项目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起始日期
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0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资质要求
(一)列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公布的全国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目录
(二)在广州市注册有独立的法人或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等,具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可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较强的团队和专职工作人员。
(三)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失信行为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委托事项内容和要求
(一)为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项目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定级备案工作、提出安全建设整改建议、出具《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并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回执证明等技术服务。(项目概况、技术要点和工作内容详见附件)
(二)参与本项目人员至少有2人,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技术人员,所有项目实施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资质,在突发应急事件中能临时增加1名实施人员。
(三)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测评条件后30天内完成测评,其余工作在2019年底内完成。
四、委托费用
人民币60000元以内。
五、需提交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在广州市拥有固定办公场所或可提供本地化服务证明材料;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项目总报价及明细。
六、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一式3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于2019年10月10日17时前交至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9号楼416室,联系电话:83123696,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
七、我委将组织内部评审方式,按符合条件最低价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签订委托合同。
附件: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概况、技术要点和工作内容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