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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计划调整公示

来源:广州市发改委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9-12 06:43:51

根据《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穗发改规字〔2018〕10号)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计划调整表》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18年9月12日-9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计划调整表》内的有关合作机构有异议,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意见方式包括: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jsc@gz.gov.cn

二、邮寄: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5号1104室广州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邮编:510032)

三、传真:020-83338235

请下载附件: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项目计划调整建议表(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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