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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召开广州市凤凰山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暨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的公告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召开广州市凤凰山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暨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发改委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4-11 09:47: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和《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6年版)》(粤发改价格函〔2016〕5295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受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的委托,拟于2018年5月召开广州市凤凰山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的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4名,包括:消费者14名(普通消费者13名、低收入阶层消费者1名),经营者1名,其它利益相关方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政府部门代表1名(市交委)。其中,消费者参加人、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其他参加人由市发展改革委聘请或委托推荐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名单按规定程序确定后另行公告。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旁听人6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二、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的报名办法

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14名、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名和听证会旁听人6名。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学生证等证件,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不属于国家机关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合同制雇员)。

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会参加人名单确定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三项内容将向社会公告。

(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报名表(分别见附件1-1至1-3和附件2,报名者可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gzplan.gov.cn/下载相应表格,按类别填报);

2.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学生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此外,低收入阶层消费者还须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五保供养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代表还须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

报名者请确认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信息,经核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4月22日。

报名收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22日下午5时。

报名者可通过传真、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请于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直接到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填表报名,其它时间可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联系电话:83228939,传真电话:8322886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18楼1810室

邮编:510050

电子邮箱:sfc8860@163.com

三、参会记者的报名方法

参加听证会的记者需提交《广州市凤凰山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记者报名表》(见附件3,可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gzplan.gov.cn/下载)和记者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通过传真、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或直接到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报名。

附件:1.广州市凤凰山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附件1-1至附件1-3)

2.广州市凤凰山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3.广州市凤凰山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记者报名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

请下载附件:附件(报名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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