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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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 |
建设期限 |
72个月 |
总投资 |
估算投资231.43亿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34%,约78.69亿元,来源于广州市安排的地方财政专项资金;资本金以外部分采用多元化融资方式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十号线新建段工程起始于既有三号线石牌桥站,终止于西朗站,线路长约19.41km,共设置14座车站,均为地下敷设方式,设置广钢新城车辆段1座,改造坑口主变电站与一号线资源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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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处室 |
轨道交通处 |
联系电话 |
83124581 |
电子邮箱 |
gdcxfdf@163.com |
邮政编码 |
510040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 |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17年11月23日至 2017年11月29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请下载附件: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公示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