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穗发改规字〔2017〕3号)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补助资金(直接补助)拟支持项目名单》、《2017年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后补助)拟支持项目名单》
予以公示(见附件1、2)。公示期为2017年9月22日-10月1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2017年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拟合作机构名单》内的拟合作机构有异议,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意见方式包括: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jsc@gz.gov.cn
二、邮寄: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5号1104室广州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邮编:510032)
三、传真:020-8333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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