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长岭居、黄埔临港经济区和云埔工业区部分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46号)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将在长岭居、黄埔临港经济区和云埔工业区范围内行使的行政审批、行政备案、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等管理权限委托给广州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行使,具体如下:
(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的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的基建工程及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的企业投资项目(含商品房屋建设项目)备案。
上述管理权限中市本级全额或者部分出资、涉及全市综
合平衡以及需要全市统一规划建设的项目和跨区域的企业投资备案项目除外。
上述管理权限委托广州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行使后,群众如需办理相关事宜,请向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或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申请,联系方式如下: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基建工程及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核准,联系人:符乃瑞,联系电话:82111526;(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备案,联系人:吕江莲,联系电话:82111932;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联系人:冯传林,联系电话:82118864。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