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加强节能基础能力建设,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及其它节能从业人员的节能管理和专业知识水平,现定于9月27日举办广州市2017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具体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9月27日全天培训,下午安排考试;地点为广州越秀宾馆5楼岭南厅(议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十三五”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节能监察、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节能基础知识及技术介绍等相关知识。
三、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本次培训对象为我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等各类公共机构以及商贸、交通等领域的重点用能单位。
(二)参加培训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节能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节能实际工作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能源管理员无上述要求。
(三)参加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相应的节能培训合格证;已获得节能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参加本次培训时不需参加考试,直接登记本次培训继续教育信息,原证书有效期相应延长。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资料费。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22日,报名人员请登录广州节能信息平台(www.gzjnw.org.cn)“节能培训”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二)已获得我委颁发的节能培训合格证人员,报到时需提交有效证书及节能培训合格证信息登记表。
(三)未获得节能培训合格证人员,报到时需提交备案表(需加盖单位公章、贴大一寸彩照)、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照一张。
附件:
1.广州市2017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议程安排
2.广州市2017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报名回执
3.广州市节能培训合格证信息登记表
4.广州市2017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备案表
广州市节能中心
2017年9月11日
(联系人:罗正锐、冯翠珍,联系电话:83546631、83568927,邮箱:luozhengrui@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