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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2016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报告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2016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报告

来源:广州市发改委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8-30 03:13:35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委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及公共服务事项共有47项,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的业务总量为978件,办结率为100%,政务窗口接受办事人现场或电话等多种方式咨询共6000余人次。全年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优秀。

二、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及实施情况

(一)优化调整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目录。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市编办要求,我委积极梳理调整行政许可、备案目录,依法对原有事项的名称及法律法规依据逐项逐条进行清理,对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不再列入目录,取消了“特需医疗服务收费备案”、“患者自主选择医用耗材收费备案”事项。经全面清理和严格审查,我委仅保留行政许可5项、按程序转报的行政许可1项和备案3项。新出台的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目录,数量精简,名称规范、内容清晰,体现了进一步简政放权的要求。

(二)推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委牵头市国规委、住建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该意见对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实施,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调整办理事项9项、取消办理事项5项、合并办理事项5项、并联办理事项1项、下放区级办理事项3项。

(三)明确市、区两级发改部门事权划分。作为首批开展市、区两级部门事权划分工作单位之一,我委积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梳理事权清单,研究划分意见、充分采纳相关单位意见,建立层级职责清晰、监管机制完备、上下协作顺畅的事权体系,合理统筹调配全市发展改革部门监管资源和力量,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和监督管理体制,也有助于行政相对人办理事项。

(四)推动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立法。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涉及价格行政许可规章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6年国家发改委令第37号)等文件精神,我委积极推动废止《广州市涉案物价格鉴定管理条例》纳入市人大2017年立法计划。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

(一)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一是推进一门式一网式办理。我委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及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广州市网上统一办事大厅和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统一进行身份认证,均实现网上办理。2016年网上办理率及网上办结率达到100%。二是更新事项目录,完善事项标准。对照市政府第142号令和市编办的有关要求,我委更新“广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行政许可、备案及公共服务事项的目录信息,完成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及上级委托事项的标准编制工作和标准模板录入,优化再造办事流程。三是积极开展电子证照库建设。结合最新要求,我委重新梳理现有的证照目录及信息,配合信息部门做好系统配置工作,筹建电子证照库建设,为应用电子证照简化申办材料做好基础工作。

(二)全面信息公示,增加办事透明度。一是做好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及政策法规等信息的公布工作。利用委门户网站、市统一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大厅电子公告栏等多种媒介,将事项办理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公开。在办理过程中,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和电子监察系统可以实时查询办理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做好我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在门户网站设置“双公示”专栏,制定上传数据标准和流程,规范工作制度,实时上传有关数据,确保我委“双公示”工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三)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办事便捷度。全面整合服务窗口资源,按照集成服务模式,全部实现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同时,根据“先信任,后审核”的原则,办事人先在网上上传相关材料,窗口人员预审无误后申请事项直接转入后台办理,行政相对人到现场跑动次数均不超过1次。

(四)强化服务效能,提高工作满意度。通过定期对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完善窗口业务的管理制度及创新业务办理方式等措施,以行政相对人满意为目标,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满意度。我委全年窗口服务评价满意率100%,投诉件为零。

四、推进机制建立情况

我委积极探索行政许可评价工作机制,从2016年起,对上年作出的行政许可审批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从事项办理、依法实施、公开公示、监督管理和实施效果五方面进行评价,形成了评价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评价机制成为对行政许可实施监管的一项有效措施。

五、创新方式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集成服务改革顺利落地。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减低审批成本,结合省市要求,我委于2016年5月上旬正式启动“前台统一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模式。二是创新项目管理手段,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实施编码管理。全市投资项目库信息化平台系统上线运行,项目实现了统一编码管理,并在全市实现共享、关联和实时更新,逐步实现投资项目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三是授权委托空港经济区管理权限。根据《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除市本级全额或者部分出资、涉及全市综合平衡以及需要全市统一规划建设的项目外,将我委负责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基建工程及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和“企业投资项目(含商品房屋建设项目)备案”事项,在广州空港经济区重点开发区域范围内的行政管理权限委托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行使,充实空港经济区事权,提高审批效能。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应用政务电子证照替代纸质证照。按照《广州市网上办事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政务电子证照管理暂行规定》关于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效力的有关精神,选择部分事项,明确在申办过程中至少有一项所需材料可用政务电子证照代替纸质证照进行办理,并在办事指南中说明。

(二)利用信息共享精简办事材料。充分利用历史电子材料、数据信息共享复用等方式减少办事过程中纸质材料的重复提交;梳理我委事项申办材料,明确实施标准及要求,通过在线申办系统对办事人提供申办材料免重复提交服务。

(三)持续推进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优化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评价等流程,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及电子化,开展在线申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切实为办事人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在已有事项实现全网办的基础上,增选一批适宜可全程网上办理、无需到现场的事项,结合快递收送件等手段,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事项办理“0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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