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穗府法函〔2017〕1016号)要求,我委对《广州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穗府办〔2014〕58号)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份到期,根据近几年实施情况,为继续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我委拟对办法部分条目进行修订后提请市政府审定印发实施,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公众对上述文件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我委反映。提交意见的途径有:
一、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邮编:510032)
二、传真:020-83123740
三、电子邮箱:hongrr@gz.gov.cn。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