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穗府法函〔2017〕1016号)要求,我委对《广州市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穗发改粮食〔2012〕55号)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该办法将于今年到期,根据近几年实施情况,为继续做好我市仓储设施维修改造,我委拟对办法部分条目进行修订后印发实施,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公众对上述文件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我委反映。提交意见的途径有:
一、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处(邮编:510032)
二、传真:020-83123749
三、电子邮箱:liangsc@gz.gov.cn。
附件:1.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修改)
2.广州市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