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局(粮食局)、市粮食集团:
现将广东省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两节”期间粮食行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粮监〔201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3月15日前将安全检查总结报送我委粮食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粮食处邮箱(liangsc@gz.gov.cn)。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0日
各区发展改革局(粮食局)、市粮食集团:
现将广东省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两节”期间粮食行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粮监〔201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3月15日前将安全检查总结报送我委粮食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粮食处邮箱(liangsc@gz.gov.cn)。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