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20号)要求,现对拟推荐申报2016年度中央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车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推荐申报车辆有异议,在公示期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附件:2016年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
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办公电话:83123641,83123739,传真:8312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