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委起草了《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公众对上述有意见和建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我委反映。提交意见的途径有:
一、邮寄: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5号1104室广州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邮编:510032)
二、传真:020-83338235
三、电子邮箱:gjsc@gz.gov.cn
公众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我委反映。
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委起草了《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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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邮寄: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5号1104室广州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邮编:510032)
二、传真:020-83338235
三、电子邮箱:gjsc@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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