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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春节期间 开展农副产品价格调控的通知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1-16 10:51:38

各区发展改革局,广州连锁经营协会,各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成员单位:

根据《广州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预案》要求,为充分发挥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作用,保障2020年春节期间农副产品价格基本稳定,现就春节期间农副产品价格调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控实施时间和范围

本次价格调控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19日—1月23日,共5天,实施范围为全市范围。

二、调控参与单位

我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成员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详见附件1)。

三、调控品种和调控价格

价格调控品种以我市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监测品种为主,包括大米、食用油、猪肉、鸡蛋、家禽、蔬菜六大类。

价格调控期间,生产、储备、配送等环节的项目单位应加强与我市平价商店对接,在保障正常供应量的前提下,按照不高于调控前一周同品种同规格农副产品的市场平均批发价格(以广州市价格监测中心发布的农副产品价格为准)供应我市平价商店;平价商店项目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应量的前提下,按照蔬菜类比市场平均零售价格(以前一天以广州市价格监测中心发布的农副产品价格为准)低15%以上,大米、食用油、猪肉、鸡蛋、家禽类比市场平均零售价格(以前一天以广州市价格监测中心发布的农副产品价格为准)低5%以上的价格销售农副产品(具体调控品种和调控价格见附件2和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实施农副产品价格调控是政府稳价惠民的重要举措,也是项目单位需履行的保供稳价义务,请各项目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各项目单位参与价格调控的情况将作为2020年度绩效评价和项目库动态调整的考评指标。

(二)认真实施。各项目单位要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合理安排生产,有效组织货源,确保春节期间正常供应和销售。调控期间,要及时关注广州市菜篮子价格,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制定参与调控农副产品的销售价格。规范使用平价专营区、平价农副产品标识,做好明码标价。保存好参与调控农副产品的供应、销售台帐、价格对比表和调控商品区域布置情况等相关资料,以备查验。2月5日前,请各项目单位将春节价格调控情况统计表(附件4)、执行春节价格调控的书面报告、调控期间相关佐证资料报送给受理其入库申请的区发展改革局或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强指导。各区发展改革局在价格调控期间要加强对辖区内各项目单位的工作指导,确保价格调控措施执行到位。2月11日前,请各区将价格调控情况以及区项目单位报送的书面调控情况、统计表等资料一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调控处)。请广州连锁经营协会加强行业内部自律和沟通联络,积极引导平价商店项目单位做好价格调控工作,并协助职能部门对价格调控情况进行巡查。

附件:1. 农副产品价格调控参与单位名单

2. 生产、储备、配送环节项目单位价格调控品种和调控价格

3. 销售环节项目单位价格调控品种和调控价格

4. 2020年春节价格调控情况统计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3日 

请下载附件:

附件1.春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参与单位名单.xls

附件2.生产、储备、配送项目单位价格调控品种和调控价格.xls

附件3.销售环节项目单位价格调控品种和调控价格.xls

附件4.2020年春节期间价格调控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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