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网页 无障碍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发改要闻 > 通知公告

广州市节能中心关于举办广州市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的通知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10-28 14:24:45

各重点用能单位,各区发展改革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及其它节能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现组织举办广州市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具体如下:

一、培训方式及时间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方式,线上课程和线上考试的开放时间为11月11日-13日。

二、主要内容

本期培训主要内容为节能法律法规与节能监察、节能管理基础与能耗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及能源审计、节能产业政策及节能技术发展应用趋势等相关知识。

三、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本期培训对象为广州市“十三五”时期“百家”、“千家”、“万家”重点用能单位和区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每家单位限报2人。各区发展改革部门主管节能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参加培训(不限制报名人数)。

(二)参加培训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节能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节能工作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能源管理员无上述要求。

四、相关费用

本期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2日,报名人员请参照线上培训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和学习(详见附件1)。

(二)已获得广州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需上传证书扫描件及证书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以培训平台上统计的个人学习情况为依据)后方可登记继续教育并发放继续教育证明,延长证书有效期。

(三)未获得广州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需上传备案表(详见附件3,需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职称证扫描件,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以培训平台上统计的个人学习情况为依据)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广州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合格证书。如需提供证书快递服务(快递费到付),务必在报名平台“证书快递信息”栏填写准确信息。

(联系人:肖溪、冯翠珍,电话:83548409、83568927,邮箱:xiaoxi@gz.gov.cn)

附件1-广州市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指引.doc

附件2-广州市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合格证书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3-广州市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备案表.doc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