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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1-08 15:15:38

市直各单位、广州市空港委,各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局:

为推动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将《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指引(试行)》(粤发改信用〔2020〕432号,简称《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实际,经商市委组织部,提出以下具体操作要求,请一并做好贯彻实施。

一、 分级分类申请查询

(一)公务员录用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

市区公务员录用人选的查询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分批就已经统一招考并体检合格的人员名单,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查询申请。市发展改革委按《工作指引》报省发展改革委申请查询。

具体用人单位在录用考察过程中需补充查询的,可按《工作指引》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

(二)公务员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

市直单位公务员调任人选的查询申请,由具体用人单位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

区属单位公务员调任人选的查询申请,由各区用人单位向区发展改革局提出申请。区发展改革局统一接收后,集中报市发展改革委。

属于市管干部调任的,按《工作指引》规定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建立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机制和工作台账,并及时协调处理异议申请。各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建立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机制和工作台账。

(二)查询申请单位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相关查询申请需按《关于申请查询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的函》格式(见附件2),以正式函件报送至同级发展改革部门。

(三)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业务对接,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统筹报送、档案管理和台账记录工作,共同推进查询业务规范化管理。

三、报送时限

市发展改革委统一在每周五下午(遇法定节假日自然顺延),集中全市查询申请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其中,市委组织部的批量查询申请自收到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上报省。

市直单位、各区发展改革局应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查询申请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建设协调处)。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申请查询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的函.doc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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