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广州市非洲猪瘟防控期间供穗生猪临时应急财政补贴预案(暂行)》(穗发改〔2018〕996号)规定,我市于2019年9月2日启动了供穗生猪临时应急财政补贴预案(穗发改〔2019〕616号),并取得成效。根据监测统计,目前我市生猪供应逐步增加,生猪周平均日屠宰量持续上升,3月8日起连续九周达到预案规定的中止条件;生猪出场价格猪粮比价持续下降,猪肉零售价格趋于平稳。
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3月8日起,中止实施供穗生猪临时应急财政补贴预案。预案实施过程中部分已达到中止条件的时段按规定不予发放补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