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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市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6-04 16:53:45

各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在建数据中心项目暂停建设,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拟建数据中心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二、根据《广东省5G基站和数据中心总体布局规划(2021-2025年)》及《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明确全省数据中心能耗保障相关要求的通知》(粤能新能〔2021〕28号)要求,市层面正在制定《广州市数据中心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有序推进全市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有效提升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待《指导意见》出台后,全市已建、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严格按照《指导意见》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区相关部门做好数据中心建设单位的解释说明工作,确保相关项目依法依规推进建设。

专此。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

(联系人:冯翠珍,联系电话:83568927,邮箱:fczh@gz.gov.cn)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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