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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翻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6-18 19:17:10

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发展改革局:

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16号).pdf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联系人:朱一鸣,联系电话:83125917)

注:此翻印文件与原文件有同等效力,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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